铜川市王益区农林局
关于印发《王益区农林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农林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5 10:4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王益、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局属各单位:

《王益区农林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10日


王益区农林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精神,以及省、市、区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追赶超越和转型发展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质量提升”活动为统领,全面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计划,加快发展质量农业,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风险防范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区域监管能力和农产品追溯能力,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2%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区、镇(办)监管体系建设。按照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的基本目标,完善区级监管机构,充实编制和人员,配齐必要的执法取证设施设备,确保正常开展工作。开展标准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创建,明确乡镇监管站的机构职能、人员配备、设施能力、管理制度和工作开展等要求,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区质检中心要强化业务指导,着力推进监管重心下沉、监管关口前移。积极推动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倡导与食品安全协管员合二为一,完善网格化监管架构,以镇办为单位建立协管员队伍档案。督促涉农企业设立内部质量安全监管员,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责任单位:区质检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动监所、定点办、畜牧推广站、各涉农镇办)

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及三个镇办规范化检测站的建设步伐,加紧申请资金、设备配备、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开展检测。(责任单位:区质检中心、各涉农镇办)

3.提升监管检测人员素质。配合省、市农业部门组织的基层监管、检测人员集中培训,对监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追溯管理、应急和舆情处置、案件查处、“三品一标”等内容的培训,对检测人员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基础知识、样品前处理及上机操作、数据处理及结果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相关要求等内容的培训。(责任单位:区质检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动监所、定点办、畜牧推广站、种子站、各涉农镇办)

(二)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

1.加强源头防控。坚持绿色导向,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有关规定,推行生产电子信息码,落实采购和销售台帐制度,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推广化肥、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技术,降低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使用量,大力推进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试点。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区执法大队、农技中心、种子站、农机站、畜牧推广站、各涉农镇办)

2.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附加值。利用美丽山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特色文化资源,开展“全面规划、宜居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产业支撑、文明建设”五大振兴行动,完成美丽乡村王益北塬示范片区和5个村创建任务。(责任单位:区美丽办、质检中心、畜牧推广站、各涉农镇办)

3.全面推行按标生产。落实生产主体责任,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抓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示范园创建,以点带面推动标准化生产。支持6个现代农业园区、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家庭农场按标生产,建设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合做好盛发青年蛋鸡精准扶贫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巨沣20万羽生态蛋鸡养殖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大力推进1000亩中药材种植。(责任单位:区果业局、畜牧推广站、各涉农镇办)

4.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三品一标”认证要与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根据地域差异、品种特性创建一批具有文化底蕴、鲜明地域特征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2018年完成造林绿化2282亩,积极申报“孟姜红”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开展农产品整县环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科学消费理念;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农产品。(责任单位:区质检中心、农业执法大队、林业站、畜牧推广站、各涉农镇办)

(三)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1.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治理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种植业方面,指导科学使用农药,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大力推行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禁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中草药生产。农资打假方面,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农村农资市场、互联网和蔬菜主产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各站所、各涉农镇办要细化整治方案,抓好本行业、本辖区原发、复发、多发性问题的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区执法大队、种子站、各涉农镇办)

2.强化日常监管。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日志,推行痕迹化管理。配合省、市农业部门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对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各站、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活动,指导监督农产品生产者规范使用投入品,落实农药禁限用和安全间隔期规定,完善生产档案。发挥镇办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对普通散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实现监管工作区、镇办、村全覆盖。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排查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落实,实行台帐管理,限期销号。(责任单位:区质检中心、执法大队、畜牧推广站、动监所、疫控中心、各涉农镇办)

3.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树立“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严厉查处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常态机制,农业执法机构对通过检测、举报、媒体披露、督查等途径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查处,坚决做到“五不放过”,着力解决监督查处跟进不力的问题。强化投诉举报奖励制度,依托12316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热线,健全系统内部运行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机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形成监管执法震慑力。(责任单位:区执法大队、动监所、定点办)

(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1.加大风险监测力度。结合我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制定监测计划,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实现品种、区域、环节全覆盖,为推进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区级监管机构做好风险监测数据的运用,强化风险点分析研判,对检出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及其生产基地实施重点监控、约谈企业负责人,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地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区质检中心、各涉农镇办)

2.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结合日常监管,以生产档案不健全、被投诉举报或检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主体为重点,增加抽检密度和频次,强化检打联动,经检测确证不合格的,立即组织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案件做到100%查处,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部门。(责任单位:区执法大队、质检中心、定点办、涉农镇办)

3.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按照省农业厅、市农业局要求,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正面宣传。局属有站所、各涉农镇办要认真谋划、积极组织,将日常监管等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加大宣传力度,原则上每个站所、镇办年内至少提供一篇宣传文章。积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开展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质检中心、执法大队、畜牧推广站、动监所、疫控中心、各涉农镇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铜川市王益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各级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具体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行政执法、标准化生产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

(三)落实监管责任。采取与镇办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与相关站所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的方法,推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责任制,实现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健全告知、企业承诺制度,种子、农药、肥料经营单位、种植企业(合作社)、收储运企业、经纪人等100%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协助,充分发挥农产品监管机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站所要强化“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分工负责、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各涉农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摸清底数,建档立案,全面管控,定期巡查,不留死角。同时,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的作用,时时监控,发现问题随时上报。同时,与区级农业部门加强沟通,信息共享。


网络编辑:杨金花
信息审核: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