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镇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动物防疫、场地检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工作,强化对辖区各养殖场户的监管,确保辖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夯实畜禽养殖监管等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铜川市动物防疫工作指导意见》(铜动防安指发﹝2016﹞1号)等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为夯实动物免疫基础,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各涉农镇办要切实抓好本地动物防疫工作,落实动物疫病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做到有业务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痕迹。要强化业务人员、村级防疫员培训,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人员补助资金,备足消毒剂、防护用品、免疫器械等应急物资。并按照要求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坚决克服漏免、免疫不到位和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现象发生。要加强对辖区各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管,特别是散养户的管理,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准确了解辖区各养殖场(户)饲养动物的免疫、疫病发生、动物出栏(补栏)等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二、切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积极开展辖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利用现状。要强化对辖区各养殖场(户)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日常监管,特别是要加大对辖区散养户的宣传、引导和监管工作,结合畜禽污染防治要求,督促各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治理。
三、规范动物产地检疫
要严格按照省、市动物产地检疫有关规定,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建设,积极开展辖区动物检疫工作,规范检疫操作程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每一批次动物,要依法严格到点、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同时,全面实施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要配备检疫(防疫)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完善产地检疫档案资料。
四、严格规范无害化处理
各涉农镇办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抛弃、经营、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
要切实规范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申报、发放程序。严格按照“养殖场(户)申报、镇(办)勘验审核、区监管”的工作流程,确保病死畜禽如实进入无害化处理环节。对发现病死畜禽死亡数量异常或持续死亡的养殖场(户)要及时核查上报。
铜川市王益区农林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