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农林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王益区农林局 作者:郭建信 发布时间:2018-02-01 14:4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根据《铜川市王益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王益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王脱贫攻坚组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制定了《王益区农林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两次重要批示精神,根据《铜川市王益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王益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王脱贫攻坚组发〔2018〕2号)文件要求,区农林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一、总体目标

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区农林局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产业办、生态办、包村干部、各帮扶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区农林局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产业办、生态办、包村干部及帮扶干部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强化系统思维,深刻剖析具体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

三、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四个意识”不强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产业办负责人,生态办负责人,包村干部,各帮扶干部)

2、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产业办负责人,生态办负责人,包村干部,各帮扶干部)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责任人:产业办负责人,生态办负责人,各帮扶干部)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4、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各帮扶干部)

5、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产业办负责人,生态办负责人,各帮扶干部)

6、对本部门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产业办负责人,生态办负责人,各帮扶干部)

7、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产业办负责人,生态办负责人,各帮扶干部)

8、对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责任人:包村干部)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9、贫困识别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责任人:包村干部,各帮扶干部)

10、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责任人:产业办负责人,生态办负责人)

11、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责任人:产业办负责人,生态办负责人,各帮扶干部)

12、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各帮扶干部)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3、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产业办负责人,生态办负责人)

14、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产业办负责人,生态办负责人)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15、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各帮扶干部)

16、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各帮扶干部)

17、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责任人:包村干部,各帮扶干部)

18、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种新的表现,如“调研—现场成秀场”、“窗口—‘管卡压’变‘推绕拖,”、“项目—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会议—一个接一个,没有时间抓落实”、“文风—照抄照搬、抄袭拼凑”、“决策—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政绩—兵马未动、经验已出”、“履职—他人的‘责任状’,自己的‘免责单’”、“漠然—知情不报、听之任之”、“表态—虚多实少、阴奉阳违”等。(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各帮扶干部)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18年1月,区农林局安排部署专项治理行动,产业办、生态办、包村干部制定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区农林局办公室。

(二)学习培训。2018年2月,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再学习再认识再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相关文件、政策及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全面治理。2018年3月至8月,各责任人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区农林局组织进行督查与暗访,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四)问题整改。2018年8月至10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农林局严肃查处。

(五)总结提高。2018年10月至12月,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管党治党具体行动和本部门重点工作,将中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坚持不懈搞好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等,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全局范围开展一次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我局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体检”。要通过“六查六看六解决”(一查脱贫攻坚工作细不细,看档案资料,解决资料填写标准不高问题;二查脱贫措施实不实,看政策兑现,解决政策落实和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三查信息对接准不准,看数据信息,解决各项数据上下对接不一致问题;四查帮扶工作真不真,看帮扶实绩,解决干部帮扶不到位问题;五查资金使用好不好,看账目票据,解决扶贫资金有效使用问题;六查干部作风严不严,看驻村到岗,解决干部帮扶不严不实问题),对自身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三)加强常态化督查考核工作。坚持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开展常规性的暗访监督,实现扶贫领域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纪检监察、审计、检察、媒体、社会等全方位的监督,倒逼各相关责任人打造过硬优良作风。

(四)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确保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工作需要,建立农林局脱贫攻坚项目库,防止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加快预算执行,防止资金闲置浪费。

(五)及时受理群众涉贫来信来访。加强对群众涉贫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对群众的诉求及时受理、及时交办,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扶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网络编辑:杨金花
信息审核: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