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7年爱国卫生工作,贯彻中央、省、市、区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国卫复审顺利通过,现就2017年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的原则,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总体目标
全面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国卫复审迎验工作
按照中、省安排,2017年将对我市国家级卫生城市进行复审验收,各涉农镇办要、局属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复审工作的统筹安排,宣传动员,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志》(2014年版),全面落实各项指标要求。
(二)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今年4月是第29个爱国卫生月,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基层单位要开展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集中整治卫生死角、三堆六乱,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大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卫生文明风尚。
(三)倾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各涉农镇办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主要领导徒步检查情况通报,每月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平整、硬化道路,及时清理草堆、粪堆、垃圾堆,统筹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对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进行整治。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类污染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清除乱贴、乱画,净化美化环境。按期完成全区所有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推进,净化、绿化、美化、靓化我区农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