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将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同时国庆、中秋节临近,进山旅游人员增多,森林火灾隐患突显,防火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火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区秋冬季特别是国庆及十九大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现就做好我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意识。10月18日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整体平稳不仅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森林防火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办、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肩负的职责,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常抓不懈。坚决打消侥幸心理,坚决克服厌战情绪,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深入分析、认真研究当地森林火灾频发、突发的原因,寻找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加强领导,夯实森林防火责任。各镇办、各单位务必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完善镇长、街道办主任、村主任与农林局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双轨护林防火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层层细化量化到村组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或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和每一个时间段。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谁出事追究谁。要明确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承担的责任和监管责任区,实现分级、分片管理。要积极推行实施网络化管理模式,夯实重点林区领导包抓责任,把森林防火责任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做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三落实”。
三、广泛宣传,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森林防火工作重在预防。各镇办和各单位要明确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实效,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参与预防森林火灾的自觉性、积极性。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宣传牌、标语、横幅、板报等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增强群众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重点针对入山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群众和偏远村组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加强民俗期间森林防火宣传,采取人盯人的战术,做到逐一宣传,一个不漏。要在重点区域制作醒目防火警示标语,使防火教育入脑、入心,形成习惯,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法律法规。
四、抓紧部署,落实扑救应急措施。为预防和扑救可能出现的森林火灾,各镇办和各单位要提早准备,完善扑火预案,落实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要对各类扑火机具、设施进行全面清点检修,确保设备完好。要提前做好林区范围内可燃物集中清理工作,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消除火灾隐患。在高火险期,要严格控制火源,严防死守,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各防火应急队伍和镇办义务扑火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严阵以待,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督查,开展防火督促检查。各镇办及相关单位要抽调专门力量,组成检查组,迅速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落实和完善森林防火措施。要重点围绕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备战情况,检查责任落实、设施维护、预案修订、物资储备、人员布防、火源管理等是否到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切实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对整改不力并引发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从严处理。特殊时段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坚持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区农林局要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开展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用火,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的责任。
六、应急值守,确保防火信息畅通。进入防火期后,各镇办及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原则,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认真落实防火期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9时和下午16时前分别上报当天防火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切实做到因险设防、因灾而动,确保火情信息畅通,确保森林火灾得到及时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