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国绿化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全绿字〔2017〕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好宣传学习。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重要抓手,对于进一步调动适龄公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性,提高全社会植绿爱绿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各镇办,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办法》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宣传学习,准确把握义务植树八种尽责形式及折算标准,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全市形成“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各项保障。各镇办,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根据《办法》要求,在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管理职能、经费安排、政策保障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创新工作方法,全面落实义务植树基地管护责任制,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全民义务植树成效。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六大重点区域绿化、干杂果经济林建设、苗木花卉产业基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按照“方便群众、不拘形式、就近参与”的原则,镇(街道办)、村(组)都要因地制宜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绿化点。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任务。
三、抓好贯彻落实。各镇办,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方法,切实履行好“宣传发动、评比表彰、督促检查、组织协调”的职能,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各镇办要按《办法》要求,引导民众了解参与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从单一的植树活动向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和志愿者服务方面拓展,要将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向抚育管护、自然保护、施肥修建等多种尽责形式方向转变。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抓好尽责形式管理。各镇办要适时开展《决议》《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活动,指导辖区单位做好尽责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日常登记备案制度,抓好各单位尽责形式建档立卡工作,促进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不断提高,为我市、我区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做出积极贡献。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