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村“三变”改革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农林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31 17:45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铜川市“三变”改革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铜农改办发〔2017〕7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我区农村“三变”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背景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农业厅决定在脱贫摘帽县和深度贫困县实施“三变”改革百村示范工程,推动贫困村探索形成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创新集体经济经营机制为核心的“三变”改革模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为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动力支持。为此,省农业厅决定实施“百千万”工程,即今年要在100个村进行“三变”改革示范,明年在1000个村进行试点,带动10000个村全面开展“三变”改革。

二、目标任务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为主要内容的“三变”改革是推进脱贫攻坚,实现同步够格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通过实施“三变”改革示范工程,为全面推进“百千万”行动提供样板,为全面加快“三变”改革提供示范,为构建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探索路径。

三、示范试点对象

全区农村“三变”改革示范村为2017年确定的王益街办军台岭村、王家河街办圪堵村和黄堡镇周家村。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由各涉农镇办确定,每个镇办都要有3个以上试点村,要优先选择贫困村进行试点。

四、工作程序

(一)示范村建设

1.宣传动员(2017年10月-2017年11月)。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三变”改革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三变”改革具体工作。工作小组要吸收村两委班子、村监委会成员和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示范村改革工作小组要面向全体群众深入宣传“三变”改革政策要求,进行改革全面动员和培训,切实保证改革精神到户到人,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2.清产核资(2017年10月-2017年11月)。示范村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有序推进清产核资工作,盘清集体经济组织家底。各示范村清产核资汇总数据于2017年12月15日前填入《陕西省“三变”改革百村示范工程进度表》。

3.成员界定(2017年11月-2017年12月)。示范村参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按程序推进成员界定,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台账。各示范村成员台账数据于2017年12月15日前填入《陕西省“三变”改革百村示范工程进度表》。

4.建立组织(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示范村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会、监事长、监事会和成员(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区农林局依照程序对资产清晰、章程规范、机构健全的村组颁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王益农村信用联社、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和公安王益分局依据组织登记证书办理银行开户、刻制印章等手续。

5.股权量化(2017年11月-2017年12月)。示范村结合村情民意确定股权设置或资产量化方案,按照程序推进股权量化,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管理办法,建立股权管理台账。股权或份额量化数据于2018年3月1日前填入《陕西省“三变”改革百村示范工程进度表》。

6.项目实施(2017年10月-2018年10月)。示范村依托集体资产资源和财政资金,结合本村群众发展意愿,谋划适合本村村情的产业项目,确定产业方向,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制定《“三变”改革项目实施方案》。依据《“三变”改革项目实施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自主经营开发或寻求合作主体联合开发,并组织参股主体合理界定入股资本范围,评估资本价值,确定入股股权份额,签订《“三变”改革股份合作制经营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各示范村《“三变”改革项目实施方案》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区农林局备案,《“三变”改革股份合作制经营合同》于2018年3月1日前报区农林局备案。

以上各项工作可穿插进行,有条件的可同步推进。原则上2017年12月15日前各示范村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建立组织和项目谋划部署等任务,2018年3月前完成股权量化和项目实施环节,2018年底前项目运行步入正轨,并获得初步收益。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改革节奏,确保群众尽早收益。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等改革全部完成后,相关内容要及时补充进入《章程》,并提交区农林局备案。

(二)试点村建设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今年要确定试点对象,开展宣传动员,明年参照“三变”示范村的工作程序全面开展试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三变”改革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各涉农镇办统一组织领导。“三变”改革示范工程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督导协调,各涉农镇办是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抓好推进落实,村支部组建改革班子、全身心投入。

(二)全程业务指导。区农林局成立“三变”改革示范工作指导组,全程指导“三变”示范村开展改革工作。各涉农镇办要确定专人,指导示范村制定“三变”工作方案、开展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合理设置股权,对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量化,协助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督促实施好支持项目。

(三)开展督促检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各涉农镇办督促示范村立足资源禀赋,结合村情民意,因地制宜,确定改革类型,按照《陕西省“三变”改革工作导引》要求,按步骤按要求推进“三变”改革。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涉农镇办要配备专门人员,驻村包抓,全程跟踪改革进展,每月15日、30日前按时上报《“三变改革”百村示范工程进度表》。


网络编辑:杨金花
信息审核: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