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保有量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王益区农林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10 16:15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市农业局《铜川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保有量普查工作的通知》铜农发〔2017〕89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掌握全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用现状,切实加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防范和遏制农机伤亡事故发生,经研究,区农林局决定自8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在全区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普查摸底,重新核实保有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真开展保有量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数量累计增加。多年以来,农机化统计中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保有量,一直采用的是延续、继承历史数据的办法,并且年年增长、只增不减,只算加法不算减法。此种方法造成保有量越累越大、越积越高,与实际情况严重背离。

(二)核减难度较大。目前的统计数据中,大量停用、报废、损毁、淘汰、变卖、灭失、外卖的机械长年占在保有量中,没有及时被剔除,并且注销、核减等基本没有推行,与实际保有量严重不符。

(三)“三率”提升困难。农机“三率”中的注册登记、年度检验和驾驶员持证率,均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作为计算分母。多年来,我区“三率”水平严重下降,一定程度上深受保有量严重虚高的拖累,亟需迅速整改,通过普查摸底、重新核实,把虚高的保有量减下来,把保有量做真做实。

二、认真扎实开展保有量普查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30日)。

各镇办事处要站在维护农民群众劳动安全利益、保证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高度,正视我区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监管中存在的瓶颈和难点,认真组织开展保有量普查工作。要把普查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办要确定1名专门联系人,按各个阶段的要求及时归整上报相关工作资料,同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为确保保有量普查工作取得实效,区农林局成立以区农林局副局长原博任组长,区农机站站长张惠玲任副组长,区农机站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全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保有量普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保有量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全面、准确拿到本区保有量和牌证管理的真实数据。

(二)全面普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建立每机《普查信息卡》。普查人员与乡镇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和依靠村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力量,深入村组、合作社及有机户实地进行普查登记、逐机核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机。要为每台机械建立《铜川市王益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普查信息卡》(详见附件1),作为真实记录基础信息、机械状态、牌证状况的原始资料,全面反映保有量底数和“三率”真实情况;青饲料收获机、马铃薯收获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铡草机、磨面机、榨油机、挤奶机等其它重点农业机械建立《铜川市王益区其它农业机械普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为今后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建立每村《普查统计表》。根据每户每机《普查信息卡》和《普查登记表》记载信息,汇总形成每村《铜川市王益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普查统计表》(详见附件3)和其它农业机械普查统计表,作为反映最基层、村一级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拥有量、牌证管理情况的原始资料,成为自下而上、逐级汇总、逐级生成的村组、乡镇、和全区总情况的基础数据和原始依据。

3、准确把握报废条件和时间节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877—2008《拖拉机禁用与报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1875—2010《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规定,报废条件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发动机功率为14.7kw即20马力以上,含)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小型拖拉机(发动机功率不足14.7kw即20马力)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以2017年6月30日为节点,达到上述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报废机械填报。

4、注重核实“实际正常在用量”。对《普查信息卡》登记为“在用”、《普查统计表》统计为“实际正常在用数量”的,即规定报废年限以内、当前正在正常使用的机械数量,即为重新核实后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真实保有量底数,应予特别重视。

5、正确理解“达到‘报废’情形”。本次摸底普查、统计核实中,对于未正常在用的各种情形,均归于此类。如报废—超过报废年限、应予正常报废的;停用—未达报废年限但已停止使用的;损毁—未达报废年限但已损毁、无法使用的;淘汰—未达报废年限但已多年不用、自行淘汰的;变卖—未达报废年限但已拆解、变卖的;灭失—已经灭失、不存在的;外卖—已卖出、但未办理转移过户手续的;等等各种情形的累计数量,即为重新核实后应予核减的保有量。

(三)逐级汇总,上报资料(10月16日—31日)

1、汇总确定保有量数据。根据原始、基础的每村《普查统计表》(填到机主)、每乡镇《普查统计表》(填到村),农机部门要汇总形成本辖区的《普查统计表》(填到乡镇),确定应予核减的数量,确定全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真实保有量。

2、据实修订年报数据。农机部门把普查核实结果应用于2017年底统计资料,年末时对“拖拉机”—“大中型”、“小型”,“联合收获机”—“稻麦联合收割机”、“其中自走式”和“玉米联合收获机”、“其中自走式”等直接相关指标据实进行增减,切实把我区农机“三率”的分母减下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势推进。在全区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普查摸底、对保有量进行核实工作,是多年来想而未能、干而未成的一件难事,任务艰巨、工程浩大,干成干好、非常不易。因此,一定要正确面对,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前分析研判,强化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协调上下,调动各方,借势借力,强势推进,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二)建档立卷,动态应用。农机部门要专门建立普查档案和卷宗,逐级设立乡镇、村组、户、机的档案科目,保存每户每机《普查信息卡》、每村每乡镇《普查统计表》,珍惜来之不易的普查成果,作为基础性档案留存和应用。在此基础上,此后每年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保有量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增减,确保今后保有量数据保持动态的真实。

(四)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农机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严格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入户核实工作,严禁赶进度、走过场、虚报瞒报数据行为,确保进度质量。对普查核实中发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及时注册登记等情况,农机安全监理站要汇总造册,严格按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同时要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以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引导机手依法依规、积极主动配合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和报废更新等工作,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

附件1铜川市王益区其它重点农业机械普查登记表.docx

附件2铜川市王益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普查统计表.docx

附件3铜川市王益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普查信息卡.doc

附件4普查统计表填写说明.docx


网络编辑:杨金花
信息审核:张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