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农林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1 16:1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农机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铜安委会发〔2017〕9号)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铜王农发〔2017〕105号)要求,区农林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农机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中、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操作层面,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堵塞农机安全监管漏洞,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生产经营主体层面

1、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包括: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岗位全覆盖情况;《铜川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情况等。

2、农业机械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3、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4、农业机械未检验作业、超限使用。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5、违法违规驾驶农业机械。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超速超载,酒驾、违规载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行为等。

6、违法违规进行农机维修。主要包括: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行为。

(二)农机主管部门层面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情况;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情况;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推进农机安全生产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工作落实情况。

3、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情况。重点检查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采取的具体措施;突出检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等情况;“平安农机”创建情况。

4、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农机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普查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5、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机监管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时间方式

此次大检查从即日起至12月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和“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采取农机生产经营主体自查,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全覆盖检查,市级农机主管部门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8月)。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在制定实施方案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查问题、促整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要主动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过程、全部位、全岗位的隐患自查,辨识、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隐患,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积极彻底进行整改。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9月)。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场院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开展大检查,对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必须做到检查全覆盖。大检查中发现的每一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严格督促进行整改,做到人员、责任和措施“三到位”,确保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点要进行辨识评估,特别是“三秋”期间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田间地头等农机生产一线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盯不放,提早研究制定预案,着力下砸茬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罢手、隐患不消除绝不松手。对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的重要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三)跟踪复查,认真总结,巩固提高(9月—12月)。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整改,确保隐患“归零”。要对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要认真归纳总结大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成为常态化的监管制度措施,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高度重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砸实工作责任,层层狠抓落实,铁腕整治农机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全力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负总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带头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全力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为加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区农林局成立由副局长原博任组长,区农机站站长张惠玲任副组长,区农机站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全面负责督导检查工作进度、上报下达工作信息等日常事务。

(二)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整治效果。要针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行为要“零容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要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坚决做到工作部署不打折扣,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严禁蜻蜓点水、虎头蛇尾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广泛开展宣教,强化安全意识。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出动宣传车、赶农村大集、举办安全讲座、制作宣传标语、印制宣传单、群发安全手机短信、设立农机安全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农机行驶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等,切实增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把握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材料。要按照大检查阶段划分,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及时报送大检查开展落实情况至区农林局,以便准确掌握大检查动态情况,总结推广经验,通报存在问题,切实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五)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互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并启动相应预案,及时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不如实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责。



网络编辑:杨金花
信息审核: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