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农业局《进一步落实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推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切实坚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盯住安全生产的底线,?筑牢安全生产的防线?,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责任制对象
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等农机经营服务组织。
三、任务分工
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负责组织本地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
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围和要求
(一)明确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必须根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参照《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保障制度》(见附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为促进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加快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组织指导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附件供借鉴参考)。
(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契合本组织安全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实现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的管控。
1、落实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其他班子成员既要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2、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应当按照“一岗一清单”要求,细化制定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督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要切合实际,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掌握、实用管用。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应当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消除隐患,保障安全风险可控,确保生产安全。
1、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要设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召开全员会议,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分析本组织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本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指导、督促全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含100人),应当设置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组织特点,涵盖所有生产经营过程和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政策变化及时修订更新,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3、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经常性、多形式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要结合本组织实际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发动全体成员辨识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风险,对辨识出的风险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评估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确定出各类、各级、各层、各岗位的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并实行“一岗位一清单”管控模式,使风险管控在日常管理和生产一线得到落实。
5、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细化制定符合本组织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频次,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组织的事故隐患,适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本组织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分级分类建立管理档案,逐一落实整改,并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
6、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积极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和督促,着力改善农机安全生产条件,促进改进农机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完善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底)。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铜川市安委会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监管要求,全面调查了解本地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数量和基本信息,建立明细清单,同时立即研究部署本地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细化工作要求,并迅速印发至各农机经营服务实施,确保各项规定要求有效落实到位。要组织人员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以及各岗位安全职责,明确每个岗位安全不履行职责所承担的责任,确保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示范引领阶段(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底)。落实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紧牵农机安全生产“牛鼻子”的强有力举措。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选择1家农机经营服务组织,采取专人全程跟踪指导、督查组全面检查等方式指导确定全员的具体岗位,协助制定明确、清晰的安全生产职责,并抓好责任制的落实,着力创建一批示范标杆,作为样板进行推广,为其他组织推进工作提供示范引领。同时,要加强推进工作的全程管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推进措施,督促整改消除,全力确保推进工作取得实施。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底)。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示范样板创建的情况,督导本地所有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全面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形成持续推进、持续更新、持续完善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效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机制阶段(长期)。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巩固推进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成效,督导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认真做好落实,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推进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列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亲自组织,统筹推进。要督促指导各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将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正在开展的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农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确保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动。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要求高,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以点带面、全面实施、重点攻坚、稳扎稳打”的要求,明确细化每一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建立完善的工作保障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问责追责机制,下大气力推进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督促指导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覆盖全员、全岗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进一步推动本地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执法,确保实效。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全市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为推动,加强对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法检查。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未建立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的违法行为,除上报区安委会依法严处重罚外,纳入农机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今后不得再承担任何农机化项目。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办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大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全员积极参与,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农机安全管理措施改进,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
附件1:
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做到各层级、各岗位全覆盖。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各管理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职责
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监督检查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组织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监督检查本企业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防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组织实施新、改、扩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岗位精细化管理,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更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负责企业内爆破、吊装、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项目的审批;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企业其他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企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拟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本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组织拟订或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本企业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如实记录并报告本企业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制定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组织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落实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正确佩戴和使用;参加审查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检维修工程项目的设计计划;组织实施或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并跟踪督促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和整治措施;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或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承担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分析和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按照规定在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报送隐患情况;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的办公室、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物资供应、财务管理、技术设备、产品销售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同时对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企业党办、工会、共青团等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法律法规执行等工作。
(六)车间(工段)主要负责人职责
车间主任(工段长)是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企业的规程、制度在本车间(工段)的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车间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组织拟定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计划;组织拟定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落实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例检制度、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安全确认等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组织制定涉及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涉及本车间(工段)的应急救援演练;按规定全面检查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应立即上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采取部分停产或全部停产措施并撤离人员;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同时及时上报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完成企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班组负责人职责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对新入厂员工和临时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全班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组织班前会议、班中例检、班后总结并做好记录,实行安全管理“岗前描述、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履行“班前警醒、班中提醒、班后反省”的义务;作业前督促工程技术人员、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检查本班组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及时汇报;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
(八)岗位管理和操作人员职责
岗位管理和操作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应履行以下职责: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交接,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提醒下一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做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真实情况,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施工),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彻底杜绝“三违”现象;积极参加企业、车间(工段)、班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维护保养好使用的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对各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科学施救。参加有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意见。
各类企业应参照以上岗位责任内容,按照“一岗一清单”,细化完善本企业涵盖设备管理、生产技术、财力、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全部职能部门和所有管理及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岗位责任清单要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掌握、管用实用。
附件2: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保障,必须精准细化,严格执行。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主任必须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成员由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估。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企业应当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比重,实行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企业应当建立班组班前会、周安全生产活动日、车间(工段)周安全生产调度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检制度。企业车间(工段)要落实生产岗位日检查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突出抓好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和巡查。严格落实车间(工段)周安全生产检查、企业月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汛期及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检查情况登记建档。
(五)建立完善工艺设备人员素质安全准入制度。企业要实施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行高危行业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高危行业企业要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六)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企业要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评估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确定“红、橙、黄、蓝”四类安全风险等级,明确各层级各岗位的管控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预警机制,建立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七)建立完善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评估、销号报告制度和事故隐患治理闭环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
(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企业应当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安全措施费、安全设施装备费、安全生产宣教和培训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费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的经费,并将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九)建立完善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评定标准,自主创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持续改进和达标晋级。同时要以“精、严、细、实”为标准,从工艺流程、现场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运行和人的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科学、严谨、细致、精准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岗位双述”等安全示范岗。
(十)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加强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熟悉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标准,具备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对高危行业企业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十一)建立完善职业危害预防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制定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和定期检测,严格按规定使用有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十二)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规定。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违规行为,如遇重大险情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十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就安全生产保障条件向全体员工做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员工就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向企业做出承诺。企业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十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从事高危行业领域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为从业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五)建立完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发包单位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事故应急救援与信息报告、安全检查与考核奖惩和违约责任等。
(十六)建立完善应急救援和信息报告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并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要加强员工应急培训,提升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制定事故信息快速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