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农林局
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农林局 作者:郭建信 发布时间:2016-09-29 16:48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涉农镇办,局属有关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6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管,协同共治,加强生产源头控制,推进标准化生产,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落实省农业厅要求,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项目,着力提升各涉农镇办农产品监测工作水平,不断夯实属地责任,实施全程监管,建立协调有力、职责明晰、运行高效的监管机制。

(二)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在各涉农镇办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加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确保监管职能履行到位。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三)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禁限用农药整治,要针对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品种,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抗生素滥用。

(四)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查处农兽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与标识严重不符等行为。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强化“检打联动”,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对查处的大案要案,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杜绝“屡罚屡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六)完善追溯平台建设。依托现有软硬件资源,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动各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正常运行,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全要素,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七)全面开展追溯工作。以现代农业园区为突破口,从果、菜、鸡蛋等重点产品抓起,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现代农业园区主要产品实行可追溯,达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溯”的全程质量控制。

四、加大例行监测和风险防控

(八)加大例行监测力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监测重点和方式,扩大监督抽检范围和频次,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科学监管提供依据。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实现互联互通。

(九)加强风险防控。开展主要农产品风险分析,强化重要节庆时间专项检查和抽检,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健全应对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合作、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问题,做到及时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制定一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时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和明白纸,推广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见效的标准化技术,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

(十一)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及管理。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严格认证程序,强化品牌宣传和培育,树立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品牌,全年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个。强化证后监管,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年检工作,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规范标志使用,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六、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十二)完善“一对一”监管制度。在全区规模化种养殖企业、合作社实施农产品安全生产“一对一”监管制度,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制度,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和责任人,实行全面严格监管。

(十三)建立产地准出机制。依据《陕西省使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办法》,加强与食药部门的合作沟通,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细化相关单位职能,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统分结合工作机制。

(十四)强化人员培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对基层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参加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内检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素质。

七、推进社会共治机制

(十五)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技术推广、日常巡查等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自律生产行为,树立诚信意识。落实生产经营主体产地管理、投入品管控、生产记录、包装标识、进货查验、质量追溯等制度,严把质量安全关口。

(十六)落实属地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加强绩效管理,细化考核指标,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

(十七)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对公众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敏感问题进行针对性的科普解读。强化公众参与度,组织消费者、媒体走进生产基地,亲身感受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树立消费信心。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网络编辑:杨金花
信息审核:张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