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堡镇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农业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承包农业耕地面积调查的通知》(陕农业函〔2016〕217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全区农业承包耕地面积进行调查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截止2015年底,农户承包地确权的耕地面积;未完成确权登记的,以国土部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准。
(二)非农占用耕地面积。即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二、调查方法
(一)对已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际农用耕地面积按照确权面积计算:实际农用耕地面积=确权面积-非农占用耕地面积。
(二)对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际农用耕地面积按照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算:实际农用耕地面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非农占用耕地面积。
三、调查统计流程
由村委会对本村种地农民的确权耕地面积或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进行调查登记,经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办汇总,镇办审核后报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区农业、财政部门对所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确认后逐级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耕地面积调查统计是农业综合性补贴发放的基础和依据,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镇办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促民生的高度出发,统筹安排,迅速行动,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面积核查任务。
(二)各镇办要安排专人深入村户和田间地头,指导村组认真调查统计农户实际农用耕地面积,公示无异议后,逐级做好审查、分析、汇总工作,确保真实、准确、有效。
(三)各镇办收集汇总相关表格数据后,以正式文件于7月18日前报区农林局、财政局。
联系电话:0919-2188186
附件:1.镇办农业承包耕地面积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