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年路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办、站、所:
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患者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道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减少户外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现将《青年路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和各自实际抓好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2日
青年路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高水平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依据《铜川市王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年路街道行政区域内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体系
街道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担任,成员为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干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街道市场所干部、各社区负责同志。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相关办和各社区职责分工,落实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效果评估等工作。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指挥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兼任。负责贯彻落实街道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配合区大气专项办实施“7日精准预测预报、5日分析评估、提前3天管控调度、每天全时段值守”的“75311”指挥调度工作机制;根据区指挥部办公室宣传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解除信息,指导各社区认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3 预警报警
3.1 监测预报
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按照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机制要求,配合区级部门做好监测、预报和会商工作,并将预测结果在工作群及时转发。
3.2 预警分级
预警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
3.3 预警发布
接区应急指挥部预警通知后,街道应当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响应措施。
3.4 预警调整与解除
当预警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可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及时转发有关调整、解除的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措施要求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4.2 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
重污染天气实行三级应急响应:(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3 应急响应调整与解除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调整与解除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即终止应急响应。
5 总结评估
预警解除后,各社区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在预警解除后3日内报街道指挥部办公室。
6 奖惩与考核
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社区、办或者个人,街道指挥部将及时予以通报。
各社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纳入街道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年度考核。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修订与报备
当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市、区出台严于本文件的规定,或者街道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要调整,或者在应急响应工作实际中出现重大问题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培训与演练
指挥部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等。
8 应急保障
8.1 组织保障
街道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各社区结合实际,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8.2 信息保障
各社区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通信和保障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及时有效传达。
9 附则
本预案由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2.社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职责
3.预警分级条件
4.王益区应急响应措施
5.名册解释
附件1
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工作职责
1、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结,具体包括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应急保障情况、效果评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工作总结应当于预警解除后3日内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2、街道成立督查组,定期对各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群众举报的涉气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对各社区预警方案编制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3、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公开重污染天气预警及相应信息,如监测数据、预警等级、持续时间等;鼓励群众举报大气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引导群众增强预警期间个人防护意识;做好与重污染天气相关的社会舆情引导。
4、认真完成区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2
社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职责
1、编制和完善社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2、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辖区企业、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企业出土车辆冲洗密闭运输施工工地扬尘等方面开展巡查,督促施工方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对裸露土地进行全面覆盖,确保工地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及时总结扬尘治理情况。
3、配合相关区级部门管控禁燃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烟花爆竹禁燃措施。加强对露天焚烧、烧烤的监管,联合市场所对辖区餐饮门店油烟设施维护情况开展检查,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掌握相关情况。
4、加强露天焚烧污染问题监管,每日在辖区开展巡查,防止枯枝树叶、和生活垃圾自燃或者人为点燃,发现情况后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坚决避免出现污染大气情况。
5、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防护意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大气重污染防治病的了解,向群众宣传预警期间的防范建议、应急工作等情况,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及时关注并引导舆论,营造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良好氛围。
6、完成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附件3
预警分级条件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
预警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当预测出现72小时及以上重污染天气过程时,要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黄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AQI>150持续3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36小时或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48小时且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36小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附件4
王益区应急响应措施
一、应急响应措施确定原则
对因臭氧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源的管控。对局地扬沙等不可控因素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一)应急响应基本要求。
要突出重点区域、高值区域,实施网格化管控,在强制性减排措施中,针对不同首要污染物,统一应急减排措施比例要求。重点控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和30%以上,达不到改善目标的,可进一步增大污染物减排比例。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二)实施差异化分级应急管控。
为保障正常民生需求和社会运行,引导企业自觉提高治理和管理水平,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环保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纳入保障类清单进行保障,防止“一刀切”。
(三)实施清单化分类应急管控。
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确保涉气污染源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要结合首要污染物控制要求,认真核算应急减排基数和不同预警级别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和其他污染清单的应急减排比例,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分类施治、科学管控。
原则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限生产线或工序(设备)为主,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对区域内石灰窑、铸造、电解铝、碳素、水泥、烧结类砖瓦窑、建筑及卫生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平板玻璃、玻璃棉、玻璃纤维等)、岩矿棉、炼油与石油化工、制药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企业,通过预先调整生产计划,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也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区域统筹的方式,实行轮流停产、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四)加强面源污染源头管控。
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果树枝等农业废弃物统一纳入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处理处置体系,聚焦一氧化碳高值区域,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秋冬季,组织开展秸秆等存量清理行动。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规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强化区域响应联防联控。
在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运用区域联防联控制度,聚焦高值频发的重点区域,开展点穴式督导检查,通过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应急响应、联合执法等机制,不断增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持续削减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聚焦交界局部污染热点区域,切实推进交界区域治污协同、应对协同、管控协同,增强小区域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应急响应措施类别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根据预警等级,发布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一般人群健康防护信息。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根据预警等级,建议公众绿色出行、企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全社会自觉采取减少污染排放的减排措施。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根据预警等级,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其他污染源等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三、不同级别应急响应措施
(一)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患者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道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减少户外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
②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产生异味、刺激性气体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中的Ⅲ级减排措施和比例要求执行,并可制定更具体、更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和减排比例。
②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执行应急减排措施。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以热定产(电)”或“以量定产”。
③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降低煤电外输量;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④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电力、水泥、石碴、有色、煤炭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移动源减排措施:
①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I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加大重点路段重型柴油货车、高排放车辆尾气路检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查处频次。
②引导过境大型柴油货车避开主城区行驶。
③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消防及应急抢险等设备除外。
扬尘源减排措施:
①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②未纳入保障类名单的施工工地(含企业内堆场)停止涉土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焊接、混凝土搅拌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物料堆放等场所完全覆盖。
③已纳入保障类名单的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
④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等作业频次和范围(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条件情况除外),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要加强面源管控措施,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秸秆、树叶、树枝、垃圾露天焚烧等行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等,对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乡镇实施驻村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
(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措施如下:
1.健康防护措施。
由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停止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排污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3. 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中的Ⅱ级减排措施和比例要求执行。
②降低工业用煤量,严控响应区域内煤电外输。
移动源减排措施:
①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②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I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殊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③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停止使用国Ⅲ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特殊车辆除外。
扬尘源减排措施:
除保障类工程和应急抢险外,停止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地室外作业。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
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根据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等人工影响天气措施。
(三)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①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污染状况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
②户外作业者临时停止作业。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中的I级减排措施和比例要求执行。
移动源减排措施:
①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车辆除外。
②除特殊车辆外,禁止国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上路行驶。优化过境车辆绕行路线以及时间,强化绕行疏导。
③建筑垃圾、混凝土罐车、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
④除特殊车辆外,鼓励停止使用燃油、燃气非道路移动机械。
附件5
名词解释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重污染天气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即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计算方法参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1)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定义的新能源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3)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4)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5)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车辆,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应急车辆;(6)“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有关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7)“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8)用于重大活动保障,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运营的执勤车辆。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将重点行业企业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或引领性和非引领性企业。
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