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年路街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2 15:01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中共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街道委员会
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年路街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根据区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现将《青年路街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街道委员会
                   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8日

青年路街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
实施方案

为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落实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助推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促进王益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陕西省林业厅省级森林城市评定办法》《陕西省林业厅推荐国家森林城市综合评定办法》,结合《铜川市王益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 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部署,紧扣建设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主题,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产良好导向,让森林走进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着力建设富裕、宜居、绿色、人文、和谐新王益。
二、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青年路地区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加快直观山坡、支毛沟造林绿化管护,连点成片,增加直观山坡生态林地总量,提升树木覆盖率,以广场、小区、企业绿化为主,打造城区点状绿化、园林式绿化格局,提升绿化覆盖率和绿化品味,建成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规划布局。健全以组织领导、保障投入和科技支撑为主的城市森林管理机制,确保森林城市五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项建设指标全部达到创森工作要求,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助推全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青年路地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青年路街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森”。
组  长:梁  鑫   青年路街道党委书记
李瑞峰  青年路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建平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肃建  街道党委副书记
张亚莉  街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银海  街道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杜新峰  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小龙  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
        周  婷  街道办副主任
李  民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冰瑶  街道党政办主任
成  员:曹海全  街道城建站站长
        周瑞环  青年路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
        李建邦  五一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
        吕明涛  史家河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站,曹海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森相关工作。
四、建设步骤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和评定考核验收办法,我办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创建准备阶段( 2017年1月-2017年6月)
(一) 开展有关“创森”工作的宣传、引导、按照王益区创森工作方案,制定“青年路街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开始前期创建准备工作。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19年12月 )
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逐项对标,全面实施,打赢三年攻坚战。完成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绿化任务,确保区域范围内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林木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市级要求。
( 三) 考核评验阶段 ( 2020年1月-2020年6月)
按照创建目标和标准开展自查,完成各项工程资料和考核资料、创建资料的收集汇编工作。包括:城市森林指标体系调查报告、创建工作总结等,我办在自查验收评估基础上,向区“创森办”报送综合报告。
五、工作任务
(一)丰富宣传渠道,落实“创森”工作细则
社区、辖区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辖区内沿街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在社区设立展板和悬挂创森标语,在辖区中心地带设立创森公益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做到突出重点,贴近群众,增强辖区居民创森意识,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报送信息动态,展示亮点,总结经验,全面做好创森宣传工作。
(二)明确“创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社区、辖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绿植工作,确保辖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5%,自创建开始,年均完成新造林地面积占区域面积的0.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5%平方米以上,新建森林公共休闲绿地硬化比例不超过20%。在辖区居住小区、单位的乔木种植比例、栽植面积占到绿地面积的60%。辖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基本满足居民日常需要,河流水体沿岸要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想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各单位在绿化过程中要以本地树种为主,因地制宜的使用大、中、小苗和优质苗木。严格大树移植管理,禁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天然古树、大树进城。各单位要依法治林,确保不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等事件发生,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的过度修剪。各单位要积极参加街道办组织的全民义务植树,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80%以上。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
(三)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备
创森档案资料是建立和完善检验森林城市创建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常抓不懈的具体表现。辖区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创森资料的收集、完善和管理工作,明确资料收集责任人,落实专人管理,规范档案资料整理。确保上报数据要真实可靠,收集、建档等相关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各单位“创森”工作方案、领导机构、落实情况与9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青年路街道“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青年路街道“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办法对各社区、各单位的创森工作进行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对未达到要求的单位将在地区进行通报批评,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服从指挥,统一步调,辖区单位要服从青年路街道创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对不服从指挥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以及个人,将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及责任人责任。


网络编辑:朱颖
信息审核:王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