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王民发〔2019〕126号
铜川市王益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全区民政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
专项整治的通知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民政部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电视电话会议和《民政部关于云南省镇雄县百名村民举报村干部评议低保弄虚作假问题的通报》(民函〔2019〕46号)文件精神,按照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政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整治的通知》(铜民函〔2019〕35号)文件要求,为坚决预防和惩治执行低保制度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纠正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等不正之风,确保低保
制度管理规范、公平公正。即日起至6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政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全面规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专项整治区、镇(办)、社区(村)三级民政干部职工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自查。区民政局、各镇(办)、社区(村)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开展自查,对本人或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要主动报备。经报备后的保障对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办)100%入户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结果书面上报区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对跨镇(办)享受低保的,各镇(办)相互协调配合进行核查,镇(办)之间无法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区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入户核查重点查看其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条件,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核实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纠正退出低保。对核实后确实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报民政部门备案。
(二)填写承诺报备书。区民政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镇(办)班子成员及民政办全体工作人员等文件所列人员(详见附件4)需填写《王益区民政干部近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承诺书》(附件1),承诺不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如有近亲属享受低保的,需对相关情况如实进行报备并填写《王益区民政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报备书》(附件2)。《承诺书》与《报备书》由同级民政部门纪检组织、镇(办)纪委(纪工委)定责,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三)总结整改。各镇(办)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填写《王益区民政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于6月10日前报区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民政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是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是确保低保制度健康发展,提高社会救助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各镇(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各镇(办)要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涉及人员承诺报备工作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和《承诺书》《报备书》签订情况将作为区民政局各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对各镇(办)兜底保障工作的考核评价范围。
(三)扎实落实。各镇(办)要扎实推进此项工作落实,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资料,对于在工作中走过程,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问题,要立即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四)强化宣传。各镇(办)要通过报刊、微信群、QQ群等媒体平台,及时解读、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为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王益区民政干部近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承诺书.docx
3.王益区民政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docx
铜川市王益区民政局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佘安林 联系电话:218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