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29日全区第三季度脱贫攻坚市际交叉检查情况通报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反馈问题中涉及民政兜底扶贫的“个别低保户未整户参保”整改问题,区民政局高度重视,于10月30日下午召开了区民政局脱贫攻坚专题扩大民主生活会会,会议由局长孙利军主持,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低保办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传达,统一思想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孙利军同志传达了王益区第三季度脱贫攻坚市际交叉检查情况通报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省市近期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讲话、会议精神、制度规范等文件,重点对区委姜书记讲话进行了学习,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姜书记提出的要求。就此次检查中反馈的问题,要求局班子成员认真反思,率先表态,主动拦责,立足自身实际,局主要领导带头进行了自我批评,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也都结合自身工作开展自我剖析,深刻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解决对策,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紧盯形式对扶贫工作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对一些填表等基础性工作还不够重视;二是工作安排不够扎实,重安排轻督查,没有能够主动到基层开展工作,没有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具体工作;三是政策把握不够精准,对民政兜底政策学习掌握还不够细致,政策宣传不到位,与扶贫、卫计、残联等相关部门对接不够主动,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力度不足、办法不多。
二、主动认领,扎实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精准脱贫工作当作重点工作中的头等大事,严格贯彻区委姜文宏书记表态发言精神,统一班子思想,不推脱不解释,将出现问题照单认领,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二是全面整改。对照检查组提出的“个别低保户未整户参保”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对“和生成”7户现场核查家庭成员信息、收入、家庭资产,并将了解情况提交到局班子扩大会议,与具体业务科室、镇办工作人员共同研判,并就此类问题商讨确定下一步改进措施。同时,为促进兜底扶贫工作良性运转,严格落实低保工作新要求,以全市城乡低保提标为契机,印发正式提标文件至各镇办,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和各镇办党政负责人沟通衔接,充分发挥精准扶贫4支队伍力量,以村为单位,重点对全区446户贫困户、低保边缘家庭逐户进行识别上报,统一公示,随后安排低保办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入户核查,确保11月15日前低保新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细化工作举措,由副局长王敏利带队,将低保办6名工作人员分为3组,分别深入3个涉农镇办,与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村干部见面对接,安排具体工作,落实镇(街道)、村两级联络人,逐户进行入户核查。对全区446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重点是169户未脱贫户中未纳入低保保障的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新的农低保保障标准(3470元/人年),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五保供养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所有低保保障对象,尤其对低保人数少于家庭人数、单独保老人等情况,逐户复审排查,对确属未整户保障问题,立即整改,做到整户施保;对“八类特困人员”的分类施保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应享受而未实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困难家庭进行排查,切实做到应救尽救,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是完善举证资料。规范完善贫困户家中兜底扶贫资料,按照“书到手、图上墙、档案袋统一”的标准,结合入户检查,对446户贫困户家中资料进行整理完善;每入一户,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向贫困户详细说明其已经享受的政策依据和标准,解除贫困户心中的疑虑,同时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要求村、镇办、局机关进一步完善兜底扶贫资料,建立本级兜底政策落实台账,包村干部、全区各级民政领导干部要全部做到“一口清”。
三、强化宣传,加强对接
为了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我局在整改落实检查组提出问题的同时,于10月31日下午组织各镇办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及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再次传达了王益区第三季度脱贫攻坚市际交叉检查情况通报会议精神,要求涉农镇办民政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深入摸排,加强宣传,确保民政兜底扶贫工作不出问题。
做好政策宣传。一方面重新印制社会救助宣传册、民政知识宣传彩页、兜底脱贫资料袋、入户调查问卷等宣传资料,通过入户走访、检查工作、宣传政策等契机分发给扶贫对象、基层干部;另一方面为每户贫困户家中配发统一的“兜底扶贫资料袋”,将贫苦户享受的兜底扶贫政策资料装入袋中,使民政兜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一目了然”。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区各级民政干部学习全市低保提标、陕西省低保工作规程、两项政策的衔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农村低保发放标准,着重对低保、救助等政策中共同生活成员认定、户籍核实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细致的解读,进一步提高了各级民政干部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有效提高了他们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
深化部门对接。不断加强与区扶贫、卫计、残联等部门的业务对接,在严格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政策的同时,及时反馈相关数字变化,重点难点问题一起会诊研究,共同做好全区脱贫工作。
王益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