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城市低保复核认定工作的汇报

来源:王益区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9 21:2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低保局: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城市低保的复核认定工作,按照《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抽调人员,对辖区各镇(办)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认定工作,现将城市低保复核认定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根据铜民发[2016]17号文件《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王益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二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镇办民政分管领导及低保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要做法

一是要求镇办严格按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素做好城市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工作。

二是对辖区内因企业破产改制、征地拆迁、群众上访等原因纳入城市低保的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分类统计,对符合低保调件继续予以保障,对不符合的予以清退。

三是在复核认定工作中要对审核审批资料中的收入证明、分类施保等有关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资料的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入户调查、按规定进行民主评议、长期公示。

四是入户人员要对城市低保对象的房屋、家居情况进行照相,影像资料存入城市低保对象个人审核审批资料中。同时结合这次复审工作,对不符合城市低保保障条件予以清除,并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

三、复核认定情况

我区城市低保复核认定工作从2月下旬开始,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第二阶段复核认定阶段、第三阶段汇总统计阶段到,截至目前城市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基本结束。

在城市低保复核认定中,对我区三月份城市低保保障对象8023户,21715人,享受分类施保6054人,按照复核认定的要求,逐一入户,留取低保家庭的影像资料,“一户一册”完善低保的审核审批资料,通过一个多月的复核认定,我区对243户、702人(其中含政策保11户、33人),分类施保204人,不符合城市低保保障及分类施保条件予以清退,对符合城市低保保障条件的28户、77人,分类施保18人予以纳入。4月份我区城市低保保障7808户、21090人,分类施保5868人。

王益区民政局

2016年5月9日


网络编辑:周田天
信息审核:张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