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07 21:18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切实保障好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程序,确保五保对象年检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办)要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坚持“入户核查,人人见面”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准确掌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入户核查人员需对五保对象房屋、家居情况进行照相,影像资料存入五保对象个人档案。同时,要严格按照五保供养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或已死亡的原五保供养对象要及时剔除清退;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要按照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工作,对无异议的,将有关资料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及时将其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各镇(办)要按时间节点上报年检结果,上报的年检结果要与实际认定的五保对象人数一致,并及时将五保对象信息录入社会救助动态监控数据库,做到五保供养报表、档案资料与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数据一致。

二、统筹兼顾,认真做好散居五保对象服务管理工作

在年检工作中,各镇(办)要认真做好农村散居五保对象服务管理工作,对农村散居五保对象供养协议书签订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填写散居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情况调查表,准确摸清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的真实意愿,尤其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情况。对农村散居五保对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的,及时进行更换调整,确保农村散居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三、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

各镇(办)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五保政策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生活,可以组织五保对象实地参观、试住敬老院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认真进行登记造册,确保数据真实。同时,要认真做好五保对象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严格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相关程序,切实做到建档立卡、规范管理,确保五保年检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四、夯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五保对象年检工作

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农村五保对象年检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夯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走过场,对五保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建立台账,确保五保年检工作取得实效。年检工作结束后,各镇(办)于3月20日前将年检报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入户调查统计表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检表(附相应的证明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电子版)上报区民政局。

附件:1、王益区民政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入户调查统计表

2、王益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检表

3、王益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情况备案登记表

2017年2月7日


网络编辑:周田天
信息审核: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