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来源:王益区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8 10:4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3月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铜办发〔2016〕7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对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这是贯彻落实《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的实际举措,也是着力解决基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发展不平衡、决策不民主、公开不全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具体步骤,更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力抓手。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任务、组织领导以及如何贯彻落实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工作,在我国全面进入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具体形式,是村民自治工作的有力保障。村务公开对调动广大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干部廉政建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为扎实做好我市精准扶贫、创建美丽乡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小村并大村等各项工作,并为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奠定基础,特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任务

《意见》明确了健全村务公开机制、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四项工作任务。要健全村务公开机制,积极完善村务公开内容、创新村务公开形式、明确村务公开时间、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建立村务公开纠错制度等机制,要求村一般事项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应在每月10日前公布,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对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及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实行民主决策。要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切实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村“两委”联席会议、村规民约等制度。每名村民代表联系15户左右农户。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讨论研究村日常工作,联席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要强化民主监督机制,突出加强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收集民意、调查分析、监督落实、通报反馈四个监督环节。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人员的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与补贴(工资)发放直接挂钩,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经济审计监督,对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三、组织领导

《意见》指出我市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精准扶贫、小村并大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是各区县、乡镇(街道)的重要职责。要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如何贯彻落实

为切实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意见》指出了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在强化考核督导中市民政局要组织协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督查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纠正。同时,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巡视检查工作,拓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渠道。

《意见》的出台为深化我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将有力地推进我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在基层的公开透明。


网络编辑:周田天
信息审核: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