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双减”政策,根据王益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王益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规范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程序。
2.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小学升初中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学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三、招生对象及方式
(一)小学
1.招生对象:我校学区内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方式:优先安排本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登记;结合我校实际,若有空余学位,将对学区内符合户籍或住房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登记。
(二)初中
1.招生对象:就读于我校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学区内其他学校就读六年级毕业生。
2.招生方式:对口直升方式(我校六年级毕业学生直接登记入学)。再根据招生规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统筹安排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5日—7月31日)
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招生阶段(8月5--6日)
8月5日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登记工作,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6日根据5日登记情况,如若学位已满,将不再进行登记工作。如若有空余学位,将对学区内符合户籍或住房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登记,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第三阶段:入学阶段(8月31日):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到登记。
五、登记地点
小学部:本部一楼阶梯教室
咨询电话:0919-2617736
初中部:分校一楼七年级教室
咨询电话:0919-2638152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立了铜川市桃园第二中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全面负责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研究制定我校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精心组织好招生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加大政策宣传。利用学区范围内的社区公告栏及学校大门处张贴、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宣传,及时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校内设立咨询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材料准备、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控制大班额现象,起始年级不出现大班额,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制度。
(四)优化招生流程。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资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要对提供的入学证明资料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
(五)严格控辍保学。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领取延缓入学通知书,按程序办理审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相关说明
(一)登记时需携带资料
学区内新生登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并将所有资料装订在一起,封面写清学生姓名和联系电话。
1.户口簿: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所在页;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房产证请带上购房合同及相应的购房缴费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安排进行登记工作,登记当天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报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登记的,视为放弃学位。
1.对于受学校招生规模限制不能全部接收居住地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规定将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学校提供“四证”(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附:我校学区划分范围如下:公园路以南,二马路以东,南至二马路体育桥市场北门七一桥;七一桥以南,漆水河以东,南至210国道二道桥(含);云梦小区、铁路小区;新兴社区、光明社区、新川社区;宜古村、孙家坳村、宜兴村、十里铺村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