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来源:区教科体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07 16:22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位学生及家长:

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在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王益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王益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王益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和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三、申贷流程

(一)高考新生及在校大学生首贷流程

1.网上申请

首次贷款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ls.cdb.com.cn),先完成注册并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和申请信息,再进行当年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现场审查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前往王益区学生资助中心资助服务大厅现场审查资料。

3.签订电子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工作人员将资料扫描上传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系统(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要求,首次贷款需现场拍摄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半身合照)。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完成电子合同签名后,工作人员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交给学生。(首次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签订合同,严禁第三人代签)

(二)在校大学生续贷流程

1.续贷学生如果无需变更的事项,请使用远程续贷线上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续贷学生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新增当年贷款申请,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进行远程续贷,并使用本人支付宝(如果结算方式为招商银行的续贷学生,需使用实名认证后的招商银行APP)扫码进行人脸识别。区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学生本人手机可收到回执验证码短信,报名时交学校;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受理证明》。

2.如选择现场办理续贷,需办理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王益区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

3.续贷学生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不能办理远程续贷,需携带申贷资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变更及续贷手续。

4.借款学生毕业(专科或本科)后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专升本或本升研)的,应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必须被全日制高校录取)和本人身份证到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后,才能继续再贷款。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给高校(远程续贷学生将手机短信中的验证码交于学校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受理证明》),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为借款学生放弃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2.首贷学生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系统将自动为每一名借款学生生成一个招商银行指定账户。贷款发放后,会直接将学费和住宿费划付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收费账户,剩余生活费留存在学生的招商银行指定账户内。借款学生可以通过招商银行手机APP为指定账户完成二类电子账户的实名认证、开立或绑定实体银行卡(支持绑定借款学生在18家银行开立的任意一张I类储蓄卡)使用生活费。

五、政策解读

1.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2.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最长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前5年(包括毕业当年)为还本宽限期,只需按时偿还利息,宽限期后按借款合同约定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还款日为每年的11月至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也可以随时申请提前还款(部分或者一次性还清本息)。借款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申请还款,然后可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还款,或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使用手机登录银联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或者到王益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用银联专用POS机还款(也可就近选择区县资助中心异地刷卡还款)。

4.征信知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是无偿资助,也不是临时救助金,借款学生大学毕业后就要承担贷款利息,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学生应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并定期与户籍地学生资助中心沟通,如有个人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借款学生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本结息造成的违约行为,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执行利率为银行贷款利率的130%;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经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凡有违约行为将影响其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贷款等业务,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热线电话

贷款办理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至8月30日)

14:00-18:00

地点:王益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服务大厅(红旗街派出所正对面)

热线电话:0919-2395677 0919-2639109

(受理时间同贷款办理时间)

QQ群1:138286354 QQ群2:311734288

助学贷款办理期间,王益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免费打印、协助网上信息注册等服务。

附件:王益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王益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7日

王益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一、高考录取新生及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学生在线系统导出并打印);

2.高考录取新生需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扫描后退还)复印件一份;在校大学生生首贷: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扫描后退还)复印件一份,缺少学生证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学生身份证原件(扫描后退还);

4.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扫描后退还);

5.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核查后退还);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未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需要提交)。

二、在校生续贷现场受理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学生在线系统导出并打印);

2.办理人本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扫描后退还)。


网络编辑:王国兵
信息审核:贺继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