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8 17:3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区水务局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监〔202017号)《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铜财监〔20206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重点行业会计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按照省财政厅以及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监督检查、专项资金检查相结合,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结合市局文件精神以及我区实际情况,2020年检查的重点行业选取水务领域的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4、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

三、检查时间

我区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到2020930日前结束。

四、检查人员

  长:张江峰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乔彩玲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员:姚志欣、张伟伟、王娇

五、检查内容

(一)《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以合规性检查为主,一是是否依法按适用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二是是否按规定进行财产清查,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会计账簿之间对应的记录是否相符。三是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

(三)在对拉动内需资金、民生工程资金、转移支付和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经济事项是否确实发生,有无套取财政资金以及挪用违规问题等。

六、检查要求

(一)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财经纪律,整顿会计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检查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检查工作由检查组完成检查工作底稿、检查初步结论,并提出处理初步意见。经初审后,由领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区财政局统一下发处理处罚意见或整改通知。

(三)阳光执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检查工作要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与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

 

 

 

                 铜川市王益区财政局

                                  202098



网络编辑:刘博涵
信息审核:张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