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夏秋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活动的通知

来源:红旗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0 17:5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为巩固和深化创卫成果,降低鼠、蚊、蝇、蟑螂等有害生物密度,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卫生健康的居住环,根据区提升办、区爱卫办《关于开展夏秋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于616日起开展夏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消杀时间

蚊蝇6、7、8、9月份实施。

6月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公共活动场所、城中村每周作业两次,其余场所每周一次。6月至9月底,所有场所每周一次。

蟑螂616日起,为期1个月。

灭鼠:10月10日至10月31日。

二、活动步骤

(一)准备阶段:616日~618日。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全民参与的消杀氛围。对孳生地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治理,开展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制定消杀计划和除害药械,开展技术培训。

(二)实施阶段:61810月31日。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药物投放,并及时进行增补,做好消杀记录和药物投放记录。

(三)效果评估阶段:75日~78日进行灭蟑效果评价,7月底和9月底进行灭蚊蝇效果评价,11月初进行灭鼠效果评价。结果要在11月1日前分别上报办事处办事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确保实效。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活动,要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在人力、物力及经费上给予积极支持,确保资金到位。

(二)提高认识,加大宣传。目前我区处在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的关键时期又将迎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搞好这次集中消杀活动意义重大。因此要根据夏季传染病的特点,尤其要以虫媒传播的传染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校、医院、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聚地等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工作。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按照本区域、本行业点位类型,确定消杀具体日期,消杀开始前向社会发布消杀信息,确保用药安全。

(三)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辖区下属单位的集中消杀工作,落实辖区内病媒生物消杀活动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统一药物,确保效果。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使用安全有效的除害药物和器械,严禁购置、使用未经批准的、国家明令禁用的药械。可安装防蚊蝇帘、防蚊蝇网(罩),布放粘蝇(蟑螂)板、粘蝇条(绳)、捕蝇笼等物理防制设施,推广使用灭蚊蝇灯箱等。

(五)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集中消杀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系统及职工家庭的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确保工作到位。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监督与检查,加灭蚊蝇除害活动过程中的执行、监管力度同时,提倡使用物理方法合理规范用药。办事处将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病媒生物密度超标的单位,进行通报。

 

 

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街道办事处

                        2021620


网络编辑:肖莉蓉
信息审核:杨方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