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旗街街道开展夏秋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活动的通知

来源:红旗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9 15:06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社区、各辖区单位:

为巩固和深化创卫成果,降低鼠、蚊、蝇、蟑螂等害虫密度,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卫生健康的居住环境。按照区四创办、区爱卫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于6月18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夏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消杀时间

蚊蝇:6、7、8、9月份每日消杀1次

蟑螂:6月18日起,为期1个月

灭鼠:10月10日至10月30 日

二、活动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12日起-6月17日。各社区、各辖区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社区力量参与,营造全民动手的消杀氛围。对孳生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开展孳生地治理。要根据监测情况,制定消杀计划和除害药械,开展技术培训。

(二)实施阶段:6月18日-10月31日。各社区、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药物投放,并及时进行增补,做好消杀记录和药物投放记录。

(三)效果评估阶段:7月28日-10月31日。进行灭蟑效果评价,7月底和9月底进行灭蚊蝇效果评价,10月底进行灭鼠效果评价。结果要在11月1日前上报街道爱卫办。

三、活动分工

街道爱卫办:负责红旗街街道集中消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工作,督导检查集中消杀工作和效果评价,通报消杀工作进度和开展情况。

各社区、各辖区单位:具体负责社区、居民小区、门店的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确保实效。各社区和辖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活动,要和卫生防病工作紧密结合,在人力、物力及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资金到位。

(二)提高认识,加大宣传。目前我区正处在国卫巩固提升的新时期,搞好这次集中消杀活动意义重大。因此要根据夏季传染病的特点,尤其要以倡导传染病防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校、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明确职责,抓好落实。街道办积极协调,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辖区下属单位的集中消杀工作,落实辖区内病媒生物消杀活动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共同做好此次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活动。

(四)统一药物,确保效果。各社区要使用安全有效的除害药物和器械,严禁购置、使用未经批准的,国家明令禁用的药械。可安装防蚊蝇帘、防蚊蝇网(罩)、布放粘蝇条(绳)、捕蝇笼等物理防制设施,推广使用灭蚊蝇灯箱等。

(五)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各社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集中消杀工作,并制定专职人员负责本系统及职工家庭的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确保工作到位。各社区、各辖区单位要加强本次活动对监督与检查,加强灭蚊蝇除害活动过程中的执行、监督力度,同时提倡使用物理方法合理规范用药。


网络编辑:郭东平
信息审核:杨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