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七一水库洪水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障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黄堡镇2020年度七一水库防汛应急预案》予以下发,请严格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黄堡镇2020年度七一水库防汛应急预案
根据七一水库当前防洪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围绕区政府有关水库防洪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确应对自然灾害,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提高水库安全事故处理能力及紧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减轻持续降雨和暴雨引发的水库险情等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科学实施水库防汛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汛,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抢防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防汛。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黄堡镇2020年防汛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七一水库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基本情况
七一水库位于黄堡镇以西2.1km处的石川河二级支流小河沟下游,地理位置介于原石坡便民服务中心和原王家塬便民服务中心之间,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人畜饮水、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一)型水库。
三、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
成立黄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马吉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范刚刚 副镇长
成 员:张 阳 镇纪委书记
颜 恒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白 云 副镇长
董 军 黄堡派出所所长
金泽祥 黄堡卫生院院长
李新刚 交警一大队黄堡中队队长
熊小奇 党政办公室主任
梁雯青 财政所负责人
刘 杰 经济综合服务站(自然资源、交通)副站长
王有仓 经济综合服务站(生态环境、安监)负责人
李俊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 戈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启斌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靳欢乐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孙 罡 宣传科教文卫办主任
曹振杰 纪委办公室干部
吕印堂 七一水库管理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靳欢乐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七一水库的安全度汛、防洪、防汛抢险工作,水库管理员吕印堂负责日常巡视工作,在汛期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实时掌握水位、坝体情况,发现汛情第一时间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工作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单位进行紧急应对。
(2)当七一水库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根据灾情对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安排部署、协调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
(3)向镇政府报告七一水库的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紧急工作情况。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制定和修订《黄堡镇七一水库防汛应急预案》,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掌握汛情、灾情,及时发布暴雨预报和洪水预报警报。
3.各应急抢险小组组成和工作职责
(1)通讯联络组:由党政办、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组成。党政办具体负责上下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汛情、灾情,立即联系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通知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基干民兵分队以及相关单位进行抢险;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统筹做好防汛抗旱网络舆情管控,指导相关单位(办站所)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等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后勤物资保障组:由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党政办组成。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管理、调配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保障受灾群众食物、帐篷及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供给工作;财政所负责镇级防汛抗旱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3)医疗救助组:由黄堡镇卫生院、社会事务管理办
公室组成。共同制定救护方案,做好救灾医疗物资储备工作,并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4)安全保卫组:由黄堡镇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交警一大队黄堡中队、经济综合服务站、市场监管所、纪委办组成。黄堡镇派出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公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村(居)民财产和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等违法犯罪分子;交警一大队黄堡中队、经济综合服务站(交通)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管制;经济综合服务站(安监)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辖区内加油站、水泥厂等存在污染安全隐患的企业做好度汛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科学管控物价;纪委办负责汛期值班纪律检查,督促应急预案落实,为防汛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5)应急撤离组:由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基干民兵分队、黄堡镇派出所、交警一大队黄堡中队、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以及各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成。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基干民兵分队负责撤离涉险人员和财产;黄堡镇派出所、交警一大队黄堡中队负责维护撤离过程中的秩序、治安,防止在撤离过程中发生拥挤、踩踏等事件;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以及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负责稳定撤离人员情绪,组织好撤离人员进行有序撤离和转移。
(6)应急抢险组:由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基干民兵分队、黄堡镇派出所、交警一大队黄堡中队、各村(社区)主任组成。在确保涉险人员和财产全部撤离完成后,由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基干民兵分队负责对发生险情水库进行加固和排险,最大限度的减轻灾情损失;黄堡镇派出所、黄堡交警中队以及各村(社区)主任负责灾情现场的隔离以及交通等秩序的维护,禁止群众进入涉险区域,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4.七一水库管理员职责
(1)做好七一水库的日常巡查和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出现较大隐患险情要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确保水库各项指标正常运行。
(2)遇重大汛情要在10分钟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镇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0919-7189405)。
(3)遇持续降雨和强降雨天气,要坚持24小时不间断地巡查,及时巡查问题,发现隐患,并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
四、应急响应
(一)应对措施
灾情发生后,要立即进行如下工作:
1.镇政府迅速统计分析七一水库受灾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请求区政府给予支持。
2.指挥部要及时指挥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做好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通讯联络组要确保信息畅通,第一时间通知镇机关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基干民兵分队、村(社区)防汛应急分队在30分钟内完成集合,带齐防汛装备。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抽调车辆,统一赶赴受灾现场,开展防汛救援工作;后勤物资保障组要第一时间调配救援物资赶赴受灾现场,保障救援物资供应充足;医疗救助组要第一时间集合应急医疗救护队赶赴受灾现场做好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安全保卫组要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应急撤离组要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有序撤离到指定区域。
3.涉险村(社区)在灾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先撤离受灾群众,再根据情况转移财产。如果灾情较大则应在转移受灾群众后等待其他救援队伍到场后一同开展救援。
(二)撤离与安置
撤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1.人员转移按就近就便安全原则进行。根据汛情灾情以及上级命令,涉险村(社区)、相关单位要迅速响应,涉险村(社区)包村领导、村(社区)主任必须现场指导,安排转移人民群众。转移方式一般以投亲靠友、自主转移撤离为主;村(社区)避灾点设在地理制高点,主要接纳本村自主转移有困难人员;镇避灾中心设在学校、广场等安全地方,主要接纳外来人员及根据灾情需紧急大批转移人员。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为转移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必要和力所能及的交通工具。
2.七一水库影响区内的五星村、南寺社区、新村必须在强降雨影响前或者根据实时降雨警报及时转移。在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沿旧210国道向黄堡镇政府以及就近的地理制高点撤离。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医疗救治药品供应工作由镇卫生院负责。从镇卫生院抽调身体好、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护士,组建防汛应急医疗救护队,参加应急救护,同时全力进行监测和消毒,防止各种流行性疫病的发生。
(四)后勤供应
受灾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由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受灾群众、抢险队伍和其他服务人员的食物、棉衣等物资的供应工作。
(五)应急结束
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实际情况,发布解除应急命令,转入正常工作。
五、灾情上报
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经村(社区)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以书面报告形式(附灾情图片)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六、奖惩
1.对在防汛应急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各分管领导、各办站所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要对照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各自责任落到实处,明确到每一个人身上,确保我镇在发生汛情后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将受灾损失降到最低。如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汛情延误的移交镇纪委追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镇、村(社区)值班干部、七一水库管理员,如因擅离职守造成汛情延误的交由镇纪委严肃处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黄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所有成员、村(社区)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所有成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畅通,遇到汛情及时沟通,如因通信问题造成汛情延误的交由镇纪委严肃处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对村(社区)主任、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汛情延误的移交镇纪委追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七、附则
本预案由黄堡镇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并负责修订、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