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脱贫攻坚农村临时党支部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
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核心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凝聚各方帮扶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16个村分别成立村级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名称
XX村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
二、组织设置
各村临时党支部以驻村工作队为主,由各包村部门主要负责人、镇包联领导、区级部门及镇包抓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帮扶贫困户的领导干部等人员组成(非中共党员除外)。临时党支部书记由驻村工作队队长担任,工作队队长为非中共党员的由镇包联领导干部担任。
三、隶属关系
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在镇党委领导下,指导各村党组织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四、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村“两委”抓好群众的组织发力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脱贫攻坚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2、指导规范村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切实抓好党员的思想、纪律及作风建设,搭建平台,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开展走访调研,广泛了解民情,指导村党组织梳理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及产业发展思路;
4、协调对接帮扶单位及帮扶干部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并争取各方力量的广泛支持,统筹帮扶干部开展帮扶工作;
5、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监督各项脱贫攻坚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做到透明、公开。
五、几点要求
1、各村党(总)支部务必于6月10日前,将成立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的请示报至镇党委。
2、各村党(总)支部要加强对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的协管,使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作用。
3、各村临时党支部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4、各村临时党支部要及时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宣传工作成效,打造工作亮点。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