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二零一六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堡镇政府 作者:黄堡镇政府 发布时间:2016-09-09 10:57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村(社区)、养殖(场)户: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6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有效防范疫情发生,确保全镇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紧迫感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措施,是维护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秋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落实防控任务的关键时期。基于我镇养殖量不断增加、疫病种类不断增多、病毒毒株不断变异,增加了防控工作的难度,各村必须充分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科学防控,坚决打好秋季集中防疫攻坚战,确保全镇安全无疫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狠抓落实,全面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手段,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情发生的关键措施。各村务必高度重视,把免疫工作放在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首位,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同时要认真落实消毒、监测、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一)工作目标

1、免疫密度:按照上级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六种动物疫病继续实行强制免疫。对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同时加强布病等其它疫病的疫苗注射工作,坚决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的动物疫情。规模场务必坚持常年程序化免疫,免疫密度必须始终保持在100%;散养畜禽坚持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密度须达到100%;同时,实行每月定时补针制度,定期集中开展补免工作,确保常年免疫率达到95%,强制免疫病种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

2、挂标率和建档率:猪、牛、羊免疫耳标挂标率分别达到100%;畜禽免疫建档率100%。

(二)工作安排

全镇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从9月10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0日至9月12日)为动员部署阶段。镇、村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组织动员,技术培训,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及疫苗、消毒药品、器械等防控物资的调拨、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9月13日至10月13日)为具体实施阶段。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秋防任务。

第三阶段(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为自查整改阶段。对照市、区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整改问题,确保防疫不留死角。完成工作总结,报上级部门。

(三)工作方法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免疫工作责任制,各村村委会主任及镇包村干部为本村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级防疫员为直接责任人。镇政府与各村委会及村级防疫员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要加大对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支持力度、监督力度,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整村推进,全面覆盖:强制免疫病种一定要做到“五个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对防疫期间不能免疫的,要详细登记,及时补免。

3、注意安全,规范操作: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技术操作规范实施免疫注射,发现有副反应的要及时治疗,治疗无效的及时报畜牧站处理,确保不出现防疫责任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

4、手续完备,报表准确:按规定填写免疫台账,配戴免疫耳标,张贴免疫证明。进一步健全防疫档案管理,对辖区内的畜禽建立完整的防疫档案,确定专人负责监督落实养殖场户建立防疫档案和规范填写免疫入户册,并按照规定配戴耳标。

5、清栏消毒,消灭病原:加强疫苗管理,建立出入库台帐,保证疫苗在冷冻或冷藏条件下贮存、冷藏条件下运输,保证疫苗质量,确保免疫效果。各村要动员养殖户在防疫期间进行一次清栏消毒,彻底消灭病原微生物。动物交易场所要设置清洗消毒设备,要每天对场地、笼具进行清洗消毒,同时对调运和交售生猪的车辆要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准许离场。对病死畜禽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

6、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反馈信息:防疫期间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到镇畜牧站,由畜牧站按规定程序上报疫情,并依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避免疫情扩散。在秋防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严格上报免疫情况,同时,对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

三、加强督查,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取得实效

秋防期间,上级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的防疫工作进行督查,并在集中免疫结束后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各村要按时、按要求将采样血清送到检测地点。免疫抗体监测结果作为免疫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对免疫密度达标、免疫效果好的通报表扬;对免疫密度不达标、免疫效果差的通报批评,限期补免。对因免疫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秋防结束后,各村要将秋防工作总结和秋防免疫汇总表报镇政府畜牧兽医站。

 

 

                                                                                 黄堡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8日



网络编辑:王光辉
信息审核:马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