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WYQ-2024-00170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发布日期:  2024-07-29 17:11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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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向各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区级行政执法权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29 17:11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破解“看得见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见”的基层治理难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陕政发〔2023〕9号)、《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办字〔2024〕34号)文件精神,结合《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向镇(街道)下放部分区级行政执法权的通知》(铜王政发〔2024〕2号)相关要求,在黄堡镇试点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决定向各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区级行政处罚权,并由其依法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涉农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事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林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共28项,下放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事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林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共24项(具体见附件)。此后,行政执法权由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的,区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再继续行使,避免出现多头重复执法问题。自2024年8月1日起,下放的部分区级行政执法权各街道办事处承接实施,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事项确认、培训指导等相关移交工作。

二、由司法局按照相关要求牵头组织对镇(街道)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结合评估结果,提出下放事项动态调整意见。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向镇(街道)下放部分区级行政执法权的通知》(铜王政发〔2024〕2号)重点职责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保障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和工作经费等;区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行业指导,对承接的行政处罚权无缝对接、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附件:铜川市王益区下放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第一批).docx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网络编辑:张泽灵
信息审核:路进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