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WYQ-2023-00105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王政办函〔2023〕19号 |
发文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 发布日期: | 2023-05-17 17:4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WYQ-2023-00105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王政办函〔2023〕19号 |
发文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
发布日期: | 2023-05-17 17:4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我区地名管理工作,现建立铜川市王益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马 琳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英杰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 平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韩文宁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井永智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李 哲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文联 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吴正军 区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常 宁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 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吕江恒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岐 克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奇 区水务局副局长
原 波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茜玲 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三级主任科员
可 黎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董 军 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副局长
张丹平 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副局长
雷 涛 区气象局副局长
秦嘉玮 黄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武 星 王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咪 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鹏 红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史云杰 桃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雯蓉 七一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营 欢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沟通联络,协调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法规和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指导全区地名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指导监督新闻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指导新闻媒体把准地名舆论导向;指导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指导少数民族地区规范使用民族语标准地名;保护传承少数民族语地名文化;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职责范围内审批的地名,按《条例》规定及时送区民政局备案公告;提供相关地名数据信息;配合协助做好王益区地名信息库建设;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电力设施名称管理及其标志标识的设置使用;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区教科体局:配合开展地名用字读音审定工作;指导监督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教材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区工信局: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通信设施名称管理及其标志标识的设置使用;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市公安局王益分局:指导监督本区域交通标志、户籍和居民身份证、门牌号的编制设置等地名的使用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区民政局: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地名管理规划、标准及组织实施;负责报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负责区内体现中华历史文脉、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著名自然地理实体及区内跨区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地名备案、公告工作;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建立铜川市王益区地名信息库,公布标准地名等信息;推进地名文化建设;指导地名工作方案编制和地名管理等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费用,并监督使用,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配合做好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管理工作;提供地名管理所需地理信息资料;指导监督向社会公开的地图、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负责自然保护地名称管理;职责范围内审批的地名,按《条例》规定及时送区民政局备案公告,并提供相关地名数据信息;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公园、城(市)镇街道路、街巷标准化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和楼宇名称管理;指导监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照中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职责范围内审批的地名,按《条例》规定及时送区民政局备案公告,并提供相关地名数据信息;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名称管理;指导监督公路(我区铁路站点的名称)、水路等交通运输路线及其指示标志上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职责范围内审批的地名,按《条例》规定及时送区民政局备案公告,并提供相关地名数据信息;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区水务局: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水利设施名称管理;职责范围内审批的地名,按《条例》规定及时送区民政局备案公告,并提供相关地名数据信息;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文化旅游设施名称管理及其标志标识的设置使用;会同区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配合开展地名法规政策与地名文化宣传;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区行政审批局:指导监督行政审批中工商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登记办理过程中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对职责范围内审批的工商注册登记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社会组织登记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地名的使用;承担联席会议交办
的其他事项。
(十五)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市场监督领域标准地名的管理使用;负责广告标牌标识内容监管,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区气象局: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站等气象设施名称管理及其标志标识的设置使用;职责范围内审批的地名,按《条例》规定及时送区民政局备案公告,并提供相关地名数据信息;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镇(街道)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按照《铜川市王益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自地名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地名管理工作。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政策解读:图解: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铜川市王益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