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WYQ-2022-00158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王政办发〔2022〕16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2-06-11 14:28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索引号:  TCSWYQ-2022-00158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王政办发〔2022〕16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2-06-11 14:28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暴雨应急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11 14:28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王益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暴雨应急联动机制(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暴雨灾害及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暴雨灾害防御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暴雨应急联动机制》,加快熟悉各自职责和机制运行程序,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压紧压实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责任。遇有重大暴雨灾害天气过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做到掌控全局。

三、强化宣传教育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暴雨灾害及其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科普宣传,积极推进暴雨灾害预警信息辨识、转移避险技能、自救互救常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提高应对能力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干部应急处突能力培训,贴近实战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在演练中发现和整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不定时开展“叫应”,督促指导属地行业实施主体扎实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确保气象防灾减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王益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暴雨应急联动机制(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扎实推进我区暴雨灾害应急联动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开展,全面提高我区应对极端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铜川市王益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暴雨应急联动机制(试行)》。

一、党委政府快速决策调度机制

气象部门要严格落实“早、准、快、广、实”工作要求,努力提高精细化预报的准确率和提前量,强化迭进式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做到预报在先、预警在先、响应在先。要聚焦暴雨灾前、临灾、灾中等关键时点,及时向镇办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迭进式“叫应”和直通式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暴雨预警信息。

各镇办要严格落实暴雨洪涝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健全以暴雨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党委统筹部署、镇办快速决策调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将暴雨预警信息快速转化为镇办以及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行动。各镇办、各部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防指的安排部署,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立即组织风险研判和决策调度,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精准指挥调度应急资源,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区级防汛、应急管理、水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根据暴雨预警信息,加强灾害风险趋势研判,及时组织开展防范应对工作。要根据暴雨预警等级、水情信息、阈值指标、影响评估等,适时启动防汛、突发地质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推进防汛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信息共享机制

(一)基本原则

1.主动发布、自主获取

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各单位应充分利用自身行业资源获取有效信息,主动发布,积极共享。

2.权威准确、及时高效

严格规范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实时共享相关信息,确保共享内容的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多形式结合,多层次汇聚,多渠道拓展,使部门之间的共享信息分类科学,层次分明,内容详实。

4.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划分,共享和获取相关信息,共通信息渠道,共享工作成果。

(二)共享内容

1.重要指示批示及文件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党中央、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关于防汛抗旱、气象灾害等工作可公开发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政府领导同志的相关重要讲话、文件精神、行动预案等。不宜公开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会商研判信息。指挥部及办公室牵头组织会商并负责发布日常、特殊时段和应急处置期间的会商研判信息。

3.基础数据信息

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提供汛情、灾情信息,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储备等相关信息。

区住建局主要负责提供内涝灾害信息,内涝点分布、物资储备等相关信息。

区水务局主要负责提供汛旱统计信息,水库、河道、於地坝基础设施情况及水文信息、物资储备等相关信息。

市自然资源王益分局主要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统计信息、地质灾害点分布、监测设施分布、监测数据等信息。

区气象局主要负责提供暴雨、冰雹、雷电、大风等灾害的气象预报、天气实况通报、历史气象信息等。

其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共享相关信息。

(三)共享方式

各指挥部及其指成员单位主要通过会议、传真、网络、电话等形式实现实时信息共享。

(四)发布管理

1.区防汛办负责信息共享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控。

2.各单位明确具体联络人负责信息共享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准确采集,科学汇总,安全发布,实时共享。共享信息须由专人审核、监督和维护管理。

3.各单位要强化全局意识,切实把信息共享作为形成应对暴雨灾害工作合力的重要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有序运行;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信息坚持“每发必审”,各司其责,确保安全可靠。

三、会商调度机制

(一)基本原则

1.目标引领,权威准确

坚持把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共同目标,区防汛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广泛凝聚思想共识,确保研判结果、决策、建议权威准确。

2.聚焦任务,协同高效

坚持以做好暴雨灾害防治工作为指向,紧密围绕实际需求,强化各方参与配合。重点时段、重大任务时适时组织会商调度,必要时一事一议。

3.形式灵活,注重实效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需要,采取分阶段、分层级,多渠道、多方式的手段进行全方位会商。

4.各司其职,共同负责

坚持权责一致,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划分工作范围,提供基础资料、实时信息和工作建议,共同分析研判,协同执行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顺畅有力。

(二)内容和形式

参加会商调度的范围为区防指成员单位、前线指挥部。根据不同需要,合理确定会商的时间、范围和方式等。

1.日常会商。根据工作需要,由区防汛办牵头,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电话连线等形式,对全区暴雨灾害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以及其他情况进行联合会商,形成一致意见。发布趋势预测报告。

2.特殊时段会商。汛期特殊时段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形势会商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区防汛办根据需要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区气象局等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传达贯彻中、省、市、区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制定对策措施,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3.应急处置期间会商。在应急处置期间,根据救援处置工作需要,由区防汛办组织有关部门、专家,针对现场天气和险情形势开展精细化会商,全面细致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气象、重要目标分布,以及力量投入、兵力部署、指挥控制、装备运用等基本情况,重点分析预测现场及周边各类情况变化趋势,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同时,要将会商结果迅速传达前线指挥部,为救援处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专题会商。特殊情况下,针对全区暴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任务,包括一般以上灾情救援应急处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或敏感时段的研判应对等,由区防汛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开展专题会商,分析研判形势,明确职责任务,研究具体举措,形成一致意见。

5.会商研判形式。会商研判可采取现场会议或视频、电话连线等形式召开。

(三)会商结果运用及报送发布

日常会商,是为及时判定暴雨灾害形势,开展日常巡护、宣传教育和早期处理等防控工作提供依据;特殊时段会商,是为分析研判重大风险隐患,做好防范应对较大灾情提供决策依据;应急处置期间会商,是为各级领导和救援处置单位全面把握现场态势、准确研判灾情发展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援处置方案,提供决策信息;专题会商,是为全区暴雨灾害防治工作重大或紧迫问题提供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

会商成果形成纪要或专题报告,报指挥部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指挥长,抄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办。

(四)相关保障

1.会商组织。通常情况下由区防汛办牵头组织或具体承办各类会商调度工作,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会商调度意见,由区防汛办负责协调组织。

2.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会商信息及辅助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区防汛办主要负责会商工作保障及结果汇总。

3.通联保障。由区防汛办牵头, 各成员单位、各镇办要依托应急通信系统,建立稳定有效的通联,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器材。视频调度时,要确保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连线稳定畅通。

四、应急联动机制

(一)基本原则

1.积极响应。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确定暴雨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及时应对处置,随时掌握事态变化的情况。

2.分工负责。处置灾情,应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指挥部按部门职责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并配合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

3.部门配合。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主动了解灾情,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综合协调。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处置科学、加强合作。

5.依法处置。在应对灾情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启动预案、调用物资,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二)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信息发布。蓝色、黄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发,橙色、红色预警由指挥部有关领导签发。预警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预警信息发布范围。蓝色、黄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内部发布,发至各镇办和各成员单位。橙色预警发至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及部分群众。红色预警发至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及辖区所有群众。

4.预警信息发布途径。蓝色、黄色预警通过文件、传真、微信群等方式发布。橙色预警通过文件、传真、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红色预警通过文件、传真、微信群、手机短信、互联网、微博、抖音、电视、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将预警信息传送到村到户到人。

5.预警信息再传播。各成员单位在接到暴雨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本系统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域各行业、企业等转发传播。镇办、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及鸣锣吹哨等方式传播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必要时采取上门通知、“一对一”通知、互相提醒,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收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向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传播。宣传部门要及时通过应急广播、电视栏目、网页信息、公众号、滚动字幕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播发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增加播发频率,努力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三)暴雨预警响应措施

1.IV 级响应

启动条件:12 小时内降雨量达到 50 毫米以上;城区主干道积水深度达到 20 厘米;河流发生十年一遇洪水;河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任何水库发生险情;其他需要启动IV级响应的情况。

应急响应行动 :

(1)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区水务局局长)主持会商,并决定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发布。防汛办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具体的、有力有效的落实措施。

(2)区级各领导按照包抓分工和分管业务开展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领域的防汛检查。

(3)指挥部成员单位、镇办进入战时状态,并根据预案进入预定岗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见附件1)。

(4)根据灾情具体情况,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长带领工作组赴一线协助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灾区调拨防汛抢险物资支持一线防汛抢险。

2.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6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城区主干道积水深度达到20-30厘米;河流发生二十年一遇洪水;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应急响应行动:

(1)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分管水务部门副区长)主持会商,并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发布。防汛办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具体的、有力有效的落实措施。

(2)区级各领导按照包抓分工和分管业务开展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领域的防汛检查。

(3)指挥部指挥人员及成员单位24小时进入应急状态,并根据预案进入预定岗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见附件1)。水务、住建部门要加强汛情、涝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发展变化。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做好气象预警发布工作。区防汛办将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4)指挥部留一名指挥长坐镇指挥,协调调度。

(5)根据灾情具体情况,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副总指挥长带领工作组赴一线协助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灾区调拨防汛抢险物资支持一线防汛抢险。

(6)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灾情及防汛动态。通过区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灾情及洪涝动态。

3.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城区主干道积水深度达到30-50厘米;河流发生三十年一遇洪水;河流发生溃口险情;重点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应急响应行动:

(1)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常务副区长)主持会商,报请总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发布。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办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具体的、有力有效的落实措施。

(2)区级各领导按照包抓分工和分管业务开展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领域的防汛检查。

(3)指挥部指挥人员及成员单位24小时进入应急状态,并根据预案进入预定岗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见附件1)。水务、住建部门要密切监视汛情、涝情发展趋势,重要河段、内涝点监测信息每小时提供一次,情况紧急时随时提供。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分析和预报,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提供精细化天气预报。各镇办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点区域群众撤离。不定时对地质灾害点巡查监测。区防汛办及时将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4)指挥部留一名副总指挥长坐镇指挥,协调调度。

(5)根据灾情具体情况,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副总指挥长带领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协助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灾区调拨防汛抢险物资支持一线防汛抢险。必要时请区人武部和消防救援队、公安机关支援抢险工作。按照《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的要求,对避险人员进行安置。

(6)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必要时发布关闭地下各类场所、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等指令。

(7)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灾情及防汛动态。通过区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灾情及洪涝动态。出现人员伤亡、失踪情况的及时上报。

4.I级响应

启动条件: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城区主干道积水深度达到50厘米以上;河流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其他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情况。

应急响应行动:

(1)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区长)主持会商,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发布。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办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具体的、有力有效的落实措施。

(2)区级各领导按照包抓分工和分管业务开展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领域的防汛检查。

(3)指挥部指挥人员及成员单位24小时进入应急状态,并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投入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并根据预案进入预定岗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见附件1)。水务、住建部门要密切监视汛情、涝情发展趋势,重要河段、内涝点监测信息每小时提供一次,情况紧急时随时提供。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分析和预报,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提供精细化天气预报。各镇办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点区域群众撤离,严禁返回,24小时不间断对地质灾害点巡查监测。区防汛办及时将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4)指挥部留总指挥长坐镇指挥,协调调度。

(5)根据灾情具体情况,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副总指挥长带领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协助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灾区调拨防汛抢险物资,支持一线防汛抢险。调度区人武部和消防救援队、公安机关支援抢险工作。必要时请求市级部门支援抢险工作。按照《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的要求,对避险人员进行安置。

(6)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必要时发布关闭地下各类场所、临时交通管制等指令,及时采取“三停”(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强制措施。

(7)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工情、灾情和防汛动态,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汛情、灾情、抗洪抢险动态,报道一线抗洪先进典型。出现人员伤亡、失踪情况的及时上报。

五、社会参与和响应机制

暴雨灾害发生地的各厂矿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学校等要服从当地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政府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受到暴雨威胁的各厂矿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学校等要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及时疏散、撤离、安置受到暴雨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的人员。

基层村组、社区要组织公众及时收听收看暴雨预警信息,随时了解暴雨动态,避免到暴雨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的区域活动。

暴雨洪涝灾害各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及时传播暴雨天气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暴雨灾害的防护;负责防汛有关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

气象部门:加强对暴雨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灾害影响评估,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叫应”报告(通报)最新暴雨监测预报预警和决策建议,并通过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发布频次;及时启动部门暴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不定时开展“叫应”,对“叫应”机制落实情况检查,检查落实各单位在岗值守、信息备案及气象灾害防御部署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和相关标准,及时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抗洪抢险和防灾减灾救灾,做好防汛、灾害救助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教育部门:根据暴雨灾害预警防御指南和提示等,要及时果断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提前做好人员疏散和转移避险准备,必要时应采取果断停课措施;及时调整学校学习时间,避免学生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

自然资源部门:联合气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综合趋势研判,及时组织开展防范应对工作;要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启动部门应急预案,适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有关应急机械、装备、物资等准备;对危险区域进行管控,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公路交通设施。

交警一大队:对积水路段、桥涵隧道等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提示车辆安全行驶。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灾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遇有险情灾情立即出警,投入抢险救援行动。

住建部门: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雨水管网疏通、应急设备物资准备等工作,组织力量第一时间做好防洪排涝等工作,组织人防工程权属及使用单位定时巡查,确保重点部位防汛物资器材到位。

水务部门:提前做好堤坝加固维护、河道清淤和险情处置等工作;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加强水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发布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实现上下游、左右岸水情信息共享,实施洪水调度,为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支撑。

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指导紧急预防暴雨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文化旅游部门: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协调旅游景点做好游客疏散和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人武部、消防救援队: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做好抢险救灾相应准备,遇有险情灾情立即出警,投入抢险救援行动。

印王电力局: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保障电力供应。

电信运营企业: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通讯线路、基站等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保障灾区通讯畅通。

铁路部门: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密切关注路轨安全,监视列车运行。

地下空间管理部门或运营单位: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分析研判,提前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必要时采取关停和疏散人员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户外活动主管部门、主办单位:督促活动承办方、场所管理方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加强风险趋势研判,必要时采取停办或延期举办措施。

高空作业、室外作业、危险区域作业施工管理部门、施工单位: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必要时采取果断停工措施,及时进行避险。

供水和供气等单位: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供气管网设施抢修维护和应急供水、供气等各项准备工作。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紧急疏散或转移人员避险。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力做好相关领域的暴雨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


网络编辑:高鹏
信息审核: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