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WYQ-2020-00075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王政发〔2020〕6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4 09:04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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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强化”措施》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2-14 09:04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强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强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健康发展,依据市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十强化”措施。

一、强化金融信贷支持。监督区内各银行业机构全面落实中省市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可采取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生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并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逾期贷款罚息;对涉及医疗、物流、食品救助以及疫情防控等有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贷款到期的,各银行业机构在符合贷款展期的条件下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通过线上对接、远程服务等互联网手段,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线上顾问服务,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区内各银行业机构)

二、强化企业融资支持。监督区内各银行业机构落实上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政策,加大融资帮扶力度,对文件执行期间企业贷款按50%贴息补助。引导域内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切实降低服务费用。优化政银企服务沟通机制,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台账,及时掌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加大与金融机构对接力度,缓解企业资金瓶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区工信局、区内各银行业机构)

三、强化房租减免支持。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2月至4月房租免收、5月至7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可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标准,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产业孵化园、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推荐申报中省市预算内资金。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点食品制造企业、连锁超市及外来人员定点接待酒店等给予适当减免房屋租金或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强化税费缓缴支持。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缓缴期最长三个月。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纳服务,提高涉税事项网上办理覆盖率。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两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免缴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审核的,经审核后,自符合待遇发放条件次月起发放养老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

五、强化财政补贴支持。加大对生产应急医疗物资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企业响应国家号召转产、转型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器械防护产品及医用酒精、消毒液等产品的实行应急审批,并对技改项目投资予以财政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投资100万元以内按50%,100万元以上按4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现有区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优化调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批零、文娱、交通、物流等中小微企业给予政策倾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后勤保障支持。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足额缴纳水、电、气费用的中小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足额补缴欠费。监督印王电力局落实国家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重点减免两部制电力用户容(需)量电费支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印台王益电力局)

七、强化物资供应支持。在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保障公路交通网络、应急运输、仓储物流运输、油气运输、金融押运和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畅通。辖区内各高速路出入口、城市道路、县乡通道不得禁止或限制以上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开辟应急运输通道,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政策。对获批复工的企业,凭复工证明,所需物流车辆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各有关部门对其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解决物流运输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市交警一大队、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办)

八、强化援企稳岗支持。对疫情期间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政策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制员工)参加以单位主业工种培训内容的线上职业培训,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吸收贫困户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建立复工复产企业用工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用工就业创业信息,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九、强化复工复产支持。区级各行业部门要建立复工审批制

度,分类实施复工复产政策,优先推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供应等行业)以及为企业和居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类的金融、通信、宾馆、便利店、餐饮企业和商贸流通类企业复工复产和营业,统筹推动其他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建立项目复工驻点指导督查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指导帮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动工计划,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项目开复工手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鼓励本地企业建设、本地人员施工的项目尽快复工。同时,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由双方协商后确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强化政务服务支持。优化政务服务,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开展网上服务事项办理,提倡网上办、预约办、帮代办,优先协调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指标,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协调解决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资格审批、原材料供应等实际问题。同时,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定额压减10%;公务接待、公车购置等预算压减10%;办公用房除危房外不得新增改造修缮支出,节省财力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区行政审批局)

本措施执行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中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网络编辑:高鹏
信息审核:任乔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