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WYQ-2018-003116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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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9-25 09:12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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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农林局 发布时间:2018-09-25 09:12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秋冬季暨明年春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障我区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结合秸秆禁烧行政处罚权限,现就做好全区今冬明春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农作物秸秆是一种重要的生物质资源,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加以转化利用,焚烧农作物秸秆不仅浪费资源,而且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直接影响道路和航空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我区秋粮种植面积1.3万亩,收获后将产生大量农作物秸秆,禁止秸秆焚烧工作任务艰巨。从今年检查来看,农作物秸秆禁烧情况仍然不容乐观,虽没有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但是焚烧秸秆冒烟点位多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再不引起高度重视,势必会被中央环保督查组通报,将对全区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各涉农镇办、区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和机械化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主体

(一)区农林局(区铁腕治霾禁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督促指导各涉农镇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鼓励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定期通报各涉农镇办、区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二)区环保局要加强现场执法检查,依照法定权限,对违反规定在秸秆禁烧区内焚烧秸秆的行为,要立即责令其停止焚烧,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和教育引导。

(三)区交通局要加强道路巡查,严禁在农村公路上打晒粮食和公路两侧焚烧残枝杂草,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四)公安王益分局要配合环保、交通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五)区文广新局要积极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

(六)各涉农镇办是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要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制度,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林局(区铁腕治霾禁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禁止秸秆焚烧的组织、协调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秸秆焚烧工作进行通报和安排部署。各涉农镇办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查问效。区农林局(区铁腕治霾禁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涉农镇办禁止秸秆焚烧工作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禁烧效果好的涉农镇办,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秸秆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涉农镇办,予以通报批评;对禁烧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检查。各涉农镇办、区级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采取广播、公开信、标语、过街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宣传禁烧工作对保障空气质量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止焚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

附件: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宣传标语

1. 全民动员 全力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

2. 秸秆只要利用好 增加收入又环保

3. 禁止焚烧秸秆 留住碧水蓝天

4. 焚烧秸秆可耻 利用秸秆光荣

5. 禁烧秸秆 保护环境

6. 严禁焚烧秸秆 净化生态环境

7. 谁用秸秆谁受益 谁烧秸秆谁受罚

8. 禁止焚烧秸秆 加强综合利用

9. 焚烧秸秆污染大气 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网络编辑:任乔乔
信息审核:任乔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