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CSWYQ-2017-004553 | 主题分类: | 无 |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铜王政发〔2017〕32号 |
| 发文日期: | 2017年11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17-11-11 10:07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 索引号: | TCSWYQ-2017-004553 |
| 主题分类: | 无 |
| 发文机构: | 无 |
| 发文文号: | 铜王政发〔2017〕32号 |
| 发文日期: | 2017年11月10日 |
| 发布日期: | 2017-11-11 10:07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为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冬季取暖问题,减少燃煤用量,扎实开展可吸入颗粒物(PM10)重点整治暨“冬防”攻坚行动,进一步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区政府决定,对困难群众冬季使用清洁能源取暖进行补贴。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限制区居民散烧烟煤。
二、补贴专项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筹措。采取发放“铜川市冬季使用清洁能源采暖补贴券”的方式给予适当补贴。补贴范围主要是城市主干道两侧直观范围,210国道沿线,包茂高速黄堡至王家河段沿线,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等敏感区域,补贴对象主要是上述区域内的困难群众。
三、今年市、区政府共补助困难群众4300户(市政府补助3300户,区政府补助1000户)。其中补助:黄堡镇600户,黄堡工业园区300户,王家河街道办事处500户,王益街道办事处600户,桃园街道办事处600户,青年路街道办事处600户,七一路街道办事处500户,红旗街街道办事处500户,区环保局100户(用于环境敏感区域困难群众补贴调剂)。
四、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黄堡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采暖补贴券的发放工作。补贴对象由社区、村委会提出名单,镇办负责审核并上报区环保局备案。审核后的补贴对象名单由社区、村组张榜公布。
五、采暖补贴券兑换点由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结合区县实际情况确定。确定的采暖补贴券兑换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困难群众持采暖补贴券和户口簿(户主本人)复印件,可在指定的任意兑换点自主购买清洁能源和清洁能源取暖设备。
六、区监察局、区环保局要加强对采暖补贴券发放全过程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超区域发放和钱券交易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确保取暖补贴券真正发放到规定区域困难群众手中。发放工作要于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