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WYQ-2017-004571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铜王政办发〔2017〕77号 |
发文日期: | 2017年11月13日 | 发布日期: | 2017-11-14 09:4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WYQ-2017-004571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铜王政办发〔2017〕77号 |
发文日期: | 2017年11月13日 |
发布日期: | 2017-11-14 09:4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铜川市王益区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重点整治暨冬防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王益区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
重点整治暨冬防攻坚行动方案
秋冬季颗粒物污染易发多发,影响着全年空气质量的改善。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系列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环保督察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铜川市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重点整治暨冬防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整治为重点,把压煤减排、扬尘控制、提标改造、限产限排、错峰生产等作为主攻方向,把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突破口,举全区之力,集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到2017年底,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力争达到89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达到目标考核要求。今冬明春采暖期(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大幅度下降,重污染天数同比明显减少。
二、重点任务
坚持刚性治标与系统治本相结合,坚持落实铁腕治霾“1+1+6”方案与打好以重污染天气应对、联防联控为主要内容的秋冬季攻坚战相结合,坚持多种污染物协同整治与突出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相结合,多措并举,合力推进。
(一)强化燃煤管控措施
1. 全面完成煤炭总量削减任务。2017年底,全区削减燃煤12万吨,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削减7万吨,散煤削减5万吨。严格执行《散煤消费统计核算和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压减的煤炭消费量要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区发改局负责)。对完不成减煤任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错峰生产等措施(区发改局、区工信局负责);加快推进城乡散煤替代进度,采暖前,完成有条件的城乡居民散煤替代工作(区发改局、各镇办负责)。
2. 扎实开展燃煤锅炉“清零”行动。继续对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设施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扩大淘汰范围(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办负责)。对于拆除的锅炉,要建立台账,留存资料,做到可核查、可追溯(区环保局负责)。淘汰燃煤锅炉必须做到锅炉移位,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使其不具备复用条件(各镇办负责)。
3. 大幅提升清洁能源供暖占比。加大煤改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和电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全面完成农村散煤清洁化替代年度任务(区发改局、各镇办、印台王益电力局负责),取暖季前完成我区优质煤配送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区煤炭局负责)。
4. 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按照市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加快禁燃区建设步伐。按照环保部《高污染燃料目录》,发布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组合类别和范围。(区环保局、各镇办负责)
5. 持续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对水泥熟料生产和煤炭经销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对陶瓷、石灰等用煤单位实行重点抽查,倒逼用煤质量的提升。(区市场监管局、区煤炭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6. 严格劣质散煤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劣质散煤销售,依法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网点。对“禁燃区”内的煤炭销售网点全部取消(区市场监管局、区煤炭局负责,各镇办配合)。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责任,采取部分区级领导包抓镇办、镇办领导驻村进社区机制,村村建立巡逻员制度,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劣质散煤进村入户(各镇办负责、区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7. 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燃煤替代。清理农业大棚、畜禽栏舍等燃煤设施,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区农林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二)强化“治散”管控措施
8. 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开展全面清理、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公布信息等工作。组织拉网式排查,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要列入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对无证无照、违规经营、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严重的“散乱污”违法企业,要进行清理取缔,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11月15日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总数量60%以上的清理取缔任务。(区工信局负责,区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办配合)
(三)强化“扬尘”管控措施
9. 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城市中心城区,除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对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需土石方施工的,需经区政府批准后,在信息公开和严格监管下方可施工。严禁以各种借口降低“禁土令”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区住建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10. 严格渣土车辆管理。渣土运输车辆要安装定位和密闭装置,严格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对未按规定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要依规顶格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采取设卡值守和上路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冒顶装载、带泥上路、沿路遗撒、乱倾乱倒等现象(区住建局、市交警一大队负责)。加大低速载货汽车管控力度,联合开展尾气监测工作(市交警一大队、区环保局负责)。
11. 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水平。11月15日前,要对全区建设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档六个100%”和红黄绿牌管理要求,凡达不到要求的,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媒体通报(区住建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12. 全面提升道路扬尘治理水平。科学制定冬季作业方案,采取湿法作业和吸尘式清扫的方式,不断提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洒水降尘作业每天不少于3次,道路冲洗每月2次全覆盖,重点路段每周1次。依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随时启动辖区重点区域洒水抑尘工作,依据天气情况适时增加频次。严格落实道路两侧裸露地面绿化、硬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区住建局、区交通局负责)
13. 全面提升工业堆场扬尘治理水平。采暖季前,要求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装流体物料堆放场,采用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严格装卸和运输环节的规范管理,减少流通环节污染。(区环保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14. 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配合市级部门加快推动公交车和出租车电动化替代,城市物流车和渣土车电动化或天然气替代。(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市交警一大队负责)
15. 集中整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贩运、仓储、营销成品油行为,全面整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流动加油现象,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6. 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建成区禁止使用不符合第三阶段排放要求的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工程机械。(区住建局、区交通局负责)
17. 加快淘汰老旧车。加快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市交警一大队、区交通局、区农林局负责)
(四)强化“治源”管控措施
18. 推动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及其他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要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对数据传输有效率达不到90%,或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从严查处。(区环保局负责)
19. 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年底前完成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把企业持证排污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拒不改正的按日计罚。(区环保局负责)
20. 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严格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充分运用监督性监测数据,实现对环境违法“精准”打击,促进企业常态守法。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立行立改或停产整治,未能完成整改的,采暖季涉气生产线一律停产整改并派驻监督员驻厂监管。(区环保局负责)
21. 全面排查无组织排放。按照“一标三化”(达标排放、净化、绿化、美化)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所有水泥、陶瓷、白灰石渣、煤炭等行业,路面要硬化、运输车辆要冲洗、贮存要封闭、物料运输要密闭,扬尘点要安装收尘设施,凡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一律按无治污设施非法排污对待,实施停产整治和高限处罚。(区环保局负责)
22. 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剩余加油站、表面涂装、汽车4S店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并确保设施建成投运。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区商务局、区交通局负责)
23. 强化非煤矿山企业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编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做到先治理、先恢复、再开采,对未进行恢复治理的矿山,严禁开采企业复工生产;加强执法巡查,严防无证、越界开采(国土王益分局负责)。督促矿山企业“一矿一策”加快整治进度,采取洒水抑尘等临时性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区环保局负责、各镇办配合)。强化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车辆未覆盖、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杜绝沿路抛洒遗散(市交警一大队、各镇办配合)。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扬尘和超限车辆的治理;并加强运输道路的洒水降尘、保洁力度(区交通局负责、各镇办配合)。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进行查处(区安监局)。
(五)强化“面源”管控措施
24. 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强化镇办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发现焚烧秸秆的,一律严肃问责。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区农林局、区住建局、各镇办负责)
25.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需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达标排放。对城市夜市、露天烧烤进行规范整治。划定集中经营区域,入店经营或集中经营。同时,加大划定区域外露天烧烤行为的清理整顿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负责)
26. 科学引导烟花爆竹禁限放。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严控方案,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限要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以限为主,合理划定区域、明确燃放时限,柔性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等文明过节方式;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以禁为主,对社区、酒店、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强引导、宣传和巡查,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王益分局、各镇办负责)
三、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
27.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采暖季前修订完成区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高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对各类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农业源实行清单式管理,根据预警等级对各类污染源分别采取关停、限产、减排、限行等措施,“削峰降频”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区环保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各镇办负责)
28. 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响应关中地区应急联动,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保障启动区域应急联动,及时响应、有效应对。根据省市预警信息和预测预报会商结果,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区环保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负责)
29. 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水泥(含特种水泥)、陶瓷等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错锋停产,水泥粉磨站、石灰石渣等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实施停产。(区发改局、区工信局负责)
30. 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做好煤炭、水泥、石渣、白灰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11月15日前制定印发“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降低扬尘污染。(区工信局负责)
31. 全力保障天然气供应。加快孟姜塬、王家河等天然气城镇配网设施建设,全力配合保障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区发改局、各镇办负责)
四、举一反三做好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
32. 扎实抓好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省委督察组交办的42个信访问题,逐一整改,照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对群众反复投诉及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回头望,防止死灰复燃;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各镇办、区级各相关部门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夯实治理责任。各镇办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是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围绕《铁腕治霾“1+1+6”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约谈或问责。(区监察局负责)
(二)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成立专项督查组,11月15日起,通过暗访、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督查铁腕治霾及冬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镇办,把监管责任压实到“最后一公里”。(区监察局、区环保局负责)
(三)打好“1+5”冬防攻坚组合拳。以冬防攻坚行动方案为中心,统筹区环保督察巡查、铁腕治霾“1+1+6”方案及铁腕治霾宣传方案,做好巡查执法、量化问责、信息公开和宣传、应急响应、专项督查等工作,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区级各部门、各镇办也要制定冬防攻坚行动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区铁腕治霾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
(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采取强化督查、问题交办、机动巡查、公开约谈,充分运用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连日计罚、移送公安等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严查环境违法问题,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区环保局、国土王益分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公安王益分局、市交警一大队、各镇办负责)
(五)全面加强冬防措施。对冬防期间应急响应、督政查企、执法问责、联防联控等采取超常规措施,实行全时段调度发布、全天候研判指导、全方位督查推动。(区铁腕治霾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
(六)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持续放大红旗社区网格化监管效应,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做到“三个延伸、四个及时”,加快完成全面覆盖城乡的网格化建设任务,形成全区“一张网”,提升网格化监管效率。(区环保局负责)
(七)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单位,安排相应奖补资金,支持重点任务的推动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价格政策支持,要综合运用“峰谷”电价、气价政策,有效降低气代煤、电代煤等领域的运行成本(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印台王益电力局负责)。
(八)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宣传报道我区铁腕治霾决策部署、主要应对措施和工作成效。公开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广泛开展有奖举报。引导、鼓励群众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理解、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区文广局,区铁腕治霾“1+1+6”方案牵头部门、各镇办配合)
附件1重点部门攻坚行动任务清单.doc
附件2区级领导包抓镇办环境保护工作名单.doc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政工科。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