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WYQ-2017-003421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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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8-10 15:15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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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王益区信用管理办公室
关于加强我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8-10 15:15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行动计划》(陕发改财金〔2017〕550号)和市信用办印发的《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通知》(铜信用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各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全面梳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形成的登记备案、资质资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检查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明确相关责任科室分别填报,由本部门信用工作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统一汇总,及时、全面、完整地汇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持续更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其他信用信息至少按月报送和更新。登记、许可、认定类存量信息仅报送有效期内的数据,其他存量信息重点报送近三年以来的数据。(区信用办牵头,各部门具体负责,2017年9底实现信用信息全归集)

  二、加强信用信息公开。依托“信用铜川”网站归集整合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窗口,及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诚信典型“红名单”信息、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等公示专栏,与“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陕西”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实现链接,为社会各界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广泛参与信用监督和激励惩戒提供服务支撑。(区信用办负责,持续实施)

  三、全面落实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招标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中,全面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信用信息使用部门应当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信用铜川”网站打印查询结果,存档备查。(在省、市级各有关部门或各行业领域省、市级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后,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四、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准入环节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就申报材料真实性、守法经营、诚信履约等事项作出信用承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和践诺情况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收集后及时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铜川”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推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在省、市级各有关部门或各行业领域省、市级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后,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五、全面落实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作为重要决策参考,在各行业信用分类监管评价、招标评标等环节作为评分指标或限定条件。(在省、市级各有关部门或各行业领域省、市级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后,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六、建立完善失信投诉举报制度。制定社会失信投诉举报工作规范,依托区政府网站开设领导信箱服务窗口,畅通失信投诉举报途径,强化社会信用监督。(各有关部门按职责接收区信用办转交的失信投诉,并依法处理)

  七、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全面推行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王益”网站实现全区各领域“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常态化发布。(区信用办负责,持续实施)各有关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要按照区上实施方案,推行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制度,推进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区信用办牵头,各部门组织落实)

  八、加强信用监管和激励惩戒协同联动。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和要求,及时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收下载由省平台推送的“双告知”信息(属于本部门管理的最新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依据职责做好后续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中央和国家各有关部门联合签署的一系列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备忘录,将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铜川”网站汇集的“红黑名单”信息作为开展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并按月向区信用办报送联合激励惩戒典型案例。(区信用办组织推动,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九、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和资金保障,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区信用办要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信用工作;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各层级单位做好信用工作。

  十、按照要求,各有关单位每月按时汇总并填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由区信用办汇总报市信用办。拟每季度通报区级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情况,即共享部门数(实现信用信息报送即为共享)、共享信息量、“双公示”信息量、“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量、“双告知”信息接收量等,年底进行考核评估。

  区信用办地址:区政府后楼502室

  联系人:马杰    王超

  电  话:2181509   传  真:2181509

  邮  箱:tcwyxxb@163.com

  附件:信用信息共享共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铜川市王益区信用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网络编辑:王超
信息审核:郭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