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WYQ-2016-00065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12日 发布日期:  2016-03-21 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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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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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03-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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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王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3-21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政办发〔2016〕11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突发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2016—2020年)的通知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王益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铜川市王益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16—2020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的应急体系,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编修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者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规模分级管理,以当地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领导机构
  成立铜川市王益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其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国土王益分局局长
  成    员:区应急办、区安监局、区武装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局、区教科体局、区粮食局、区工信局、区扶贫办、区乡企局、区煤炭局、印台王益电力局、电信局王益营业部、黄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负责人。
  (二)办事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国土资源分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发展中心、统征办、执法大队、防滑办、地质环境股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任务:
  1、根据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应急指挥部各组成单位的工作任务;
  2、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度;
  4、负责灾情和抢险工作信息发布;
  5、及时掌握全区范围内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编写有关信息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调查和抢险工作;
  7、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与紧急防治,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供地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资金预算,及时筹措,拨付应急资金。
  区民政局:负责设置灾民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救济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
  区住建局:负责协助灾后调查、城镇、乡村恢复建设的规划编制、选址和勘察设计工作,组织建筑施工、竣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提供汛情信息,组织水利工程设施的抢险救灾和修复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交通沿线灾害的监测与防治,组织交通沿线路域范围内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和被毁公路的修复,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区卫计局:负责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组织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监测饮用水,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区内医疗卫生系统机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区农林局:负责农牧业灾后的查灾、救灾工作,组织做好灾后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自救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驻区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教科体局:负责学校内及周围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在灾害发生时,做好师生的撤离和安置工作及灾区被毁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区扶贫办: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灾区行业生产及安全责任的落实。
  区乡企局:负责中、小企业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指导做好灾后生产恢复。
  区煤炭局:负责煤矿企业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及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
  区文广局:负责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视情况实行局部无线电管制。
  区工信局:负责区属厂矿企业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及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
  区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调配和供应;负责供销系统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印台王益电力局:负责灾区电力供应及用电安全工作。
  邮政、电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通讯畅通。
  (四)应急专家队伍与职责
  建立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加强对地质灾害应急防防御和处置工作的指导和技术支撑。
  主要职责: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咨询,指导救灾工作,对灾情及趋势进行应急评估,提出地质灾害成因分析意见,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区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应由一定数量的经验丰富的市级专家组成。
  国土王益分局负责区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的日常管理。应急专家补助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五)黄堡镇、街道办应急防治机构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基础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黄堡镇、各街道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系统
  黄堡镇、各街道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
  3、发放“防灾明白卡”
  黄堡镇、各街道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负责人、镇长(办事处主任)和村委会主任,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和防范措施的“防灾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发到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单位、住户及责任人手中。
  4、群众报灾报险
  鼓励支持群众和单位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关技术工作机构报告地质灾害信息。各监测单位或监测人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应按地质灾害分级标准报告区县、市、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监测预报预警
  1、监测与巡查
  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每年汛期前,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铁路等部门(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落实监测单位和监测人;汛中、汛后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2、预报预警制度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气象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电视、电话、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预警级别与标准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级别,根据《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协议》分为五个级别。1级:可能性很小;2级:可能性较小;3级:可能性较大;4级:可能性大;5级:可能性很大。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标准为:1级和2级预警,为关注级,1级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小;2级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3级预警,为注意级,用黄色表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4级预警,为警报级,用橙色表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5级预警,为加强警报级,用红色表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4、预报预警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实现部门资料共享。负责预报预警单位要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和临灾预报预警。
  (三)预防预警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由同级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等组成的专家组会商,提出预报等级意见,按程序审批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预报机构在第一时间发布。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1-2级时,不向公众发布;当预报预警等级达到3级以上时,通过电视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当预报预警等级为4、5级或气象台短时预报(1-6小时)降雨量大且持续时间长时,联合预报机构通过电视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外,同时用电话或手机短信息,直接向可能发生灾害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2、信息获取
  预报灾害发生区域内的区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土资
源部门、防汛部门、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及时查收联合预报机构发出的未来24小时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手机短信。
  社会公众可从电视等新闻媒体上了解获悉未来24小时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图文信息。
  (四)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地质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对可能达到3级以上的,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部署,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1、当预报等级为5级时,群测群防组织应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加强巡查,加密监测隐患体和降水量的变化,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兆,应立即发布紧急撤离信号,并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重要财产,并将有关重要信息快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当预报等级为4级时,群测群防组织应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对象,提示其注意防范,做好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准备。
  3、当预报等级为3级时,群测群防组织应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注意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
  4、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漏报,而当地局部地区出现持续大雨或暴雨天气时,群测群防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应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对象,提请其注意防范;当发现临灾征兆时,应立即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重要财产,启动相应级别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的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等级时,按照最高预警等级灾种启动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行动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级)和小型(Ⅳ级)四个响应等级。
  1、Ⅰ级响应
  启动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事发地区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应急指挥小组立即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先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
  2、Ⅱ级响应
  启动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事发地区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应急指挥小组立即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
  3、Ⅲ级响应
  启动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事发地区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应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事后,将应急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必要时,市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4、Ⅳ级响应
  启动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事发地区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应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将灾险情报告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
  市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速报
  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灾害原因。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位置、时间、伤亡人数,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和救助措施等。灾害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灾情时,应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区人民政府根据灾害等及启动应急预案。
  1、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灾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影响范围及采取措施、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迅速内容要增加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时限要求
  国土王益分局接到当地出现地质灾害报告并核实后,立即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市国土资源局。
  出现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在速报区政府的同时可直接如实速报铜川市人民政府及铜川市国土资源局。
出现中级(Ⅲ级)、小型(Ⅳ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在速报区政府后,经区政府同意,可越级速报铜川市人民政府和铜川市国土资源局。
  3、速报电话
  黄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国土王益分局要向社会公布突发地质灾害报告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获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通过110、119、120、122等电话或以其他方式尽快报告有关部门。我区突发地质灾害的报告电话为:2162887。
  4、地质灾害速报要与国务院有关规定相对应
  (四)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灾害事态扩大,努力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处置
  发生大型或特大型灾情或险情,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先行组织处置,开展自救和互救。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专家及专业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安全防护
  地质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做好日常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地质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及时疏散可能受威胁的人员,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新闻发布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照国家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应急预案和陕西省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八)应急结束
  地质灾害的灾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各级人民政府视情况及时解除灾情险情应急响应,开放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五、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区政府、黄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驻区各厂矿、单位、各村组(居委会)各自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1、各驻区厂矿、单位、各村组(居委会)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质灾害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紧急抢险救援,迅速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收集和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2、黄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质灾害时,黄堡镇政府、街道办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进入紧急工作状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紧急投入应急调查和抢险救援,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收集和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上报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政府。
  3、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质灾害时,区政府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进入紧急工作状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紧急投入应急调查和抢险救援,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收集和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向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报告。
  (二)救助装备
  区政府、黄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应急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援装备等。
  (三)资金、物资的准备
  区政府、黄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驻区各厂矿、单位、各村组(居委会)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应急费用,随时做好应急的准备,根据各自的情况安排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应急与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地质灾害应急,事关人民生命安全,时间就是生命,及时的抢险救援可以挽救生命与减轻灾害损失,特别是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机构的反应一定要快,采取的措施要有效、果断,要用事先充分的准备作保障,并严格按照速报制度快速、准确地报告。
  (五)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应急反应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区指挥部具体指挥、组织市有关部门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并在区人民政府和区地质灾害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应急防治工作。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区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市有关部门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并在铜川市地质灾害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应急防治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城建、交通、水务、民政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对出现超出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上级人民政府处置的中型地质灾害时,应迅速向铜川市国土资源局报告,请铜川市人民政府紧急支援,接受铜川市地质灾害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本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具体指挥、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区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5、应急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己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同时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和处理秩序
  (一)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区政府成立以区国土资源分局为主要成员的应急调查队伍,并配备精干的技术力量,承担应急调查工作,归应急指挥部领导。 
  黄堡镇、办事处、村组、驻区厂矿、单位培训有关人员,承担应急调查工作。
  (二)地质灾害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进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具体如下:
  1、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区为基础,续报完整。
  2、速报程序
  ①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国土资源分局及时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
  ②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区国土资源分局应于2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由市国土资源局及时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③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区国土资源分局应于2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到调查结束;由省国土资源厅及时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并将最终形成的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
  ④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区国土资源分局应于6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到调查结束;由国土资源部或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及时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
  3、速报内容
  ①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根据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诱发的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②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a、抢险救灾工作;
  b、基本灾情;
  c、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d、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e、发展趋势;
  f、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g、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七、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由黄堡镇、各街道办事处按照防灾预案规定落实预警信号,并对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一)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
  针对各灾点的不同,结合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由黄堡镇、各街道办事处制定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方案,并发布实施。
  (二)医疗救治、疾病控制
  医疗救治和疾病的具体方案应根据实情或险情状况,由区卫计局制定,并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九、附则
  (一)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本预案由区政府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政工科,
        区委宣传部。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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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张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