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WYQ-2016-000600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03-16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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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王政办发〔2016〕12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区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流通产业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拉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一)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落实好《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铜王政发〔2015〕14号)精神,以“互联网+”为导向,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不断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依托我区特色资源,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以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建设为抓手,巩固提高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创建成果。大力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认定区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扶持创建一批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保障数据管理安全基础上,着力建设集网络监管、政策发布、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网络消费,推动电子商务在商贸流通、文化旅游、装备制造、金融、居民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推行“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电子发票应用,完善电子会计凭证报销、登记入账及归档保管等配套措施。
(二)加快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以托盘标准化为突破口的物流标准化试点;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推进物联网、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建设区级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社会化水平,引导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鼓励推广共同配送、统一配送、仓配一体化等模式,做好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提高物流专业化水平,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预冷、加工、储存、运输、配送等设施建设,建设、改造一批大型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不断提升农产品保鲜、储存、配送能力,逐步建立从“田间到餐桌”全面覆盖的果蔬、肉类、乳品、特色农产品等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保障运送生鲜食品、主食制品、药品等车辆便利通行。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支持商贸物流园区、仓储企业转型升级,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三方物流和物流信息平台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三)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发展。以电子商务、信息化及物流配送为依托,推进发展直营连锁,规范发展特许连锁,引导发展自愿连锁。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建设直采基地和信息系统,提升自愿连锁服务机构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共同配送能力,引导便利店等业态进社区、进农村,规范和拓展其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功能。加快推动教育培训、医疗保健、育幼养老、餐饮住宿等行业连锁经营。支持连锁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和农村流通网络建设,鼓励超市、便利店等相关场所依法依规发展便民餐点。
二、加强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健全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一批消费品、农产品、生产资料专业化批发市场,促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制订全区公益性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设施等,加快形成不同层级、布局合理、便民惠民的标准化公益性市场体系。加快农产品产销地和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建设,建立服务城市、连接城乡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体系,构建以农贸批发市场为起点,农贸市场为节点,社区蔬菜市场为终端,连锁超市、车载流动网点为补充的全区统一、有序衔接、布局合理、城乡一体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招拍挂方式安排商品批发市场用地。加强市场周边道路、停车位、公交停靠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客货运交通组织,解决城市物流配送存在的通行难、停车难、卸货难等问题。
(五)完善居民生活服务体系。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和业态配置,建设一批集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不断提升商贸服务整体水平。积极开展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示范创建工作,发挥商贸服务业的集聚带动和辐射效应。加快建设社区便利店、果蔬店、早餐店、养老、医疗服务网点,提高社区商业便民服务覆盖率,形成一刻钟社区便民服务商圈。支持餐饮示范店、“老字号”创建工作,积极发展特色化、大众化、标准化餐饮,加快特色美食街区建设,争创1-2个省级特色美食街区。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增强商品统一配送能力,提升服务功能和水平,改善农村消费市场环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工作,落实好小微企业政策,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
(六)构建绿色循环消费体系。大力推广绿色低碳节能设备设施,推动节能技术改造,在具备条件的企业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夹层玻璃光伏组件等新材料产品应用,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市场、商场和饭店。推广绿色低碳采购,支持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基地)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支持淘汰老旧汽车,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推进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
三、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
(七)扶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扶持和指导,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联合、兼并、合资、合作等方式,促进商贸企业、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搭建银企合作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流通企业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推进流通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八)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加快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利用社会服务力量,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品牌建设等服务。鼓励发展新型流通方式和营销渠道,支持大型商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联合采购、共同配送和网络销售等服务。开展中小商贸企业品牌创建工作,发掘、培育一批知名度、美誉度较高的商品和服务品牌。落实好各项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展销促销活动。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融资体系建设,支持银行、担保、保险、典当等机构创新融资产品,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九)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国际性展会,借鉴国际贸易通行标准、规则和方式,强化业务培训、信息咨询和外宣推介,促进有条件的内贸企业开展外贸经营。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物流及售后服务网络,带动商品和服务出口。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开展国外品牌经营代理,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促进“扩大进口”与“促进消费”联动发展。
四、着力构建和改善营商环境
(十)减少行政审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中省要求落实到位。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加大对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按照统一安排,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积极开展试点,允许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
(十一)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壁垒,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定竞争内容的规定,不得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行政机关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取消针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等歧视性政策,落实跨地区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责任追究及信用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健全举报投诉办理和违法行为曝光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十二)加大市场监管整治力度。定期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力。完善网络商品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源头追溯、质量担保、损害赔偿、联合办案等制度,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建立流通领域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强化对农村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
(十三)加快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流通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和相关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和诚信自律,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具有信誉搜索、同类对比等功能的综合评价;鼓励行业组织开展以信用记录为基础的第三方专业评价;引导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加快推进政策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分工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根据本实施意见制订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序 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部门 |
时间进度 |
1 |
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巩固提高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创建成果。大力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扶持创建一批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网络消费,推动电子商务在商贸流通、文化旅游、装备制造、金融、居民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等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行“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
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局、区供销社等(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
持续实施 |
2 |
加快电子发票应用,完善电子会计凭证报销、登记入账及归档保管等配套措施。 |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等 |
持续实施 |
3 |
加强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鼓励超市、便利店等相关场所依法依规发展便民餐点。 |
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市交警一大队、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持续实施 |
4 |
支持商贸物流园区、仓储企业转型升级,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三方物流和物流信息平台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
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等 |
持续实施 |
5 |
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保障运送生鲜食品、主食制品、药品等车辆便利通行。 |
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农林局等 |
持续实施 |
6 |
制订全区公益性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加快形成不同层级、布局合理、便民惠民的标准化公益性市场体系。 |
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局等 |
持续实施 |
7 |
加快农产品产销地和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建设,建立服务城市、连接城乡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体系。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税收优惠政策。 |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农林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供销社等 |
持续实施 |
8 |
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招拍挂方式安排商品批发市场用地。 |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等 |
持续实施 |
9 |
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推进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 |
市交警一大队、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持续实施 |
10 |
加强市场周边道路、停车位、公交停靠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客货运交通组织,解决城市物流配送存在的通行难、停车难、卸货难等问题。 |
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市交警一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等 |
持续实施 |
11 |
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 |
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等 |
持续实施 |
12 |
按照统一安排,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积极开展试点,允许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 |
区物价局、区商务局等 |
持续实施 |
13 |
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壁垒,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定竞争内容的规定,不得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行政机关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取消针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等歧视性政策,落实跨地区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持续实施 |
14 |
定期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建立流通领域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对农村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强化日常监管,健全举报投诉办理和违法行为曝光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
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持续实施 |
15 |
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 |
区商务局等 |
持续实施 |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