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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4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政办发〔2015〕68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王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铜川市王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办字〔2015〕24号)精神,铜川市王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红十字会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制定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三)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上级下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公共场所(含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落实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工作。                                  
  (五)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标准;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医疗广告审批,依法承担民营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非民营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预防性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审批工作;负责医师、护士执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基层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七)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做好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制定全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幸福家庭指数。
  (九)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卫生和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聘任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管理医疗收费价格,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中、省、市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编报卫生计生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以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十五)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负责在我区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红十字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指导卫生工作者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二)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三)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宣传国际人道法、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工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
  区红十字会(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名,其中会长1名。
  四、其他事项
  (一)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拟订全区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解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对于单纯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餐饮许可,其他既有餐饮服务同时兼有住宿、洗浴、娱乐等公共场所,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进行餐饮服务和公共场所许可。
  (三)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责: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对全区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政工科。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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