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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3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政办发〔2015〕 62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王益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铜川市王益区供销合作社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办字〔2015〕24号)精神,铜川市王益区供销合作社是由区政府领导的为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全区合作经济的发展。
    (二)负责国家化肥、地膜、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对全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和系统稳定。
    (四)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供销社同“三农”的关系,协调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五)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六)负责基层供销合作社班子建设和班子调整配备的考察任免工作,组织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七)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开发、利用和运营管理。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供销合作社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供销合作社机关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政工科。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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