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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3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政办发〔2015〕59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王益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铜川市王益区司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办字〔2015〕24号),铜川市王益区司法局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单位、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处理全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区公证处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
  (九)负责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初选工作。
  (十)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司法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区公证处(科级建制)行政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
  四、其他事项
  镇、街道维护稳定办公室整合司法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编制共19名,计入镇、街道行政编制总数,必须确保专编专用。镇、街道应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定编定岗及调整变更情况报区编制部门和司法局备案。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政工科。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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