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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8-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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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王益区废品回收站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信息化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8-17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政办发〔2010〕47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王益区废品回收站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王益区废品回收站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王益区废品回收站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废品回收站点的管理,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确保全区“三创”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铜川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分解任务及《全市废品回收站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治理废品回收站、点、露天经营抓起,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使城市流动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社区设立布局合理、场所规范回收网点,废品交易、分拣等集中进行,达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三、治理任务
  1、治理范围:全区辖内的各网点。
  2、涉及范围:各乡镇、街道办,及各交叉连接带。
  3、治理重点:
  ①堵绝现有回收站点的店外、露天回收、堆放。
  ②对回收站点门面进行封闭、刷新,统一“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标识。
  ③废品回收站点内应达到室内简易仓棚和缮盖存放,禁止户外、露天存放。
  ④流动回收车辆更新、人员佩戴统一标志。
  四、工作职责
  1、凡在我区已办理备案的回收站点,由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整治,由王益区经贸局验收合格后准予营业。
  2、未办理备案登记、无证经营的回收站点,由各乡镇、街道办配合工商、公安部门负责取缔。
  3、站点的布局由城建、环保部门负责提出取缔、布点方案,配合工商、商务、公安部门组织实施。
  4、有赃物嫌疑的回收站点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五、工作步骤
  1、2010年8月底前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摸底调查和整治方案制定工作,报区经贸局。
  2、2010年9月份为宣传动员阶段。
  3、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
  期间2010年底前完成回收站点的出店、露天、堆放经营问题。
  2011年6月底前完成回收站点门面封闭、刷新、统一标识。
  2011年底完成流动回收车的更新、回收人员统一标志。
  4、2012年1月—6月为整治提高阶段,由区经贸局组织公安、工商、环保、城建等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回收站点整治情况检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1、废品回收站点出店露天经营整治工作由区经贸局负总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计划、公安、工商、环保、城建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实效。
  2、对于整改不到位、达不到整治标准的站点要坚决取缔。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主题词:商务  废品回收站点△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商务局。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政工科。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1日印发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孙亚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