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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8-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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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信息化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8-17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王益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铜川市王益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铜川市王益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铜川供电局等九部门制定的《铜川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铜政办发〔2010〕53号﹚要求和全区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从2010年6月至11月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煤炭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水泥粉尘治理等为重点,加大监察力度,强化环保后督察,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
  开展固体废物调查和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排查,重点围绕医疗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全面掌握全区危险废物排放情况。结合“三创”工作,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单位采取得力措施,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各废弃危险化学品拥有单位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保护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二)巩固污染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
行业的监管力度
  1、继续开展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水泥粉尘污染治理,重点整治二次扬尘、无组织排放和厂容厂貌等问题。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加快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工程,6月底实现环境根本好转,年底前所有水泥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初步建成建秦水泥公司花园式工厂。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防控行业市场准入条件以及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到企业,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予以关闭;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投资项目。
  3、严格实行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按全区统一部署,6月底前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要加强对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和运用。
  ﹙三﹚强化环保后督察工作,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成效
  1、对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未落实整改要求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进展情况;2007年以来省环境保护厅及市级转办的群众投诉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        
  2、集中开展饮用水源整治,对近年来整治情况进行环保后督察,加大对我区水源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四﹚开展煤炭企业环境综合整治
  严格对照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文件,监督落实和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对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限期补办环评手续;治理矿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建设储煤场防风抑尘设施,所有运输煤炭的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减少二次污染;清理沿路沿河违规小煤场;采取综合利用和自然修复等措施,整治矸石山自燃,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五﹚强化辐射应用单位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开展全区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专项检查,对没有申办许可证和许可证过期没有重新申领的企业,一律实行限期整改。对逾期完不成整改任务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开展全区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建立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制度,查处“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等违法问题。
  三、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区长为组长的铜川市王益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推动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计划、经贸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电力部门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要采取限产限排和停产整治等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请政府予以关闭。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逾期完不成挂牌督办要求的责任单位,以及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监管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按期报送有关信息和报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全面部署环保专项行动。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月﹚
  各有关部门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整治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并于2010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铜川市王益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
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高云祥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跃进  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宋卫宏  区监察局局长
      任秦川  区经贸局局长
            李  航  区司法局局长
            周丰收  区城建局局长
            刘天星  区安监局局长
            贾敬光  区工商分局局长
            吴艳军  印台王益电力局局长
     刘美利  区计划局副局长
     樊  斌  黄堡镇镇长
         李西京  王家河镇镇长
         高星炜  王益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跃进同志兼任。
 
 
  
主题词:环保  专项行动△  方案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政工科。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4日印发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孙亚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