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WYQ-2009-00011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9-03-26 11:27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索引号:  TCSWYQ-2009-00011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9-03-26 11:27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关于2009年度燃煤锅炉治理改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26 11:27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政办发〔2009〕17 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9年度燃煤锅炉治理改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了加快燃煤锅炉治理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污染质量,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我区煤烟污染治理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燃煤锅炉治理改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锅炉治理改造工作的重要性。治理锅炉是完成今年减排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区煤烟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大局出发,从我做起,尽快落实治理方案和治理资金,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

二、要将锅炉治理列入各有关单位年度环保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年终考核时要认真核对,未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责任单位不得评奖,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现有荣誉称号。同时,对未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产权单位要从严处罚。今年凡逾期不能完成治理改造任务、实现达标排放的锅炉一律不得运行,违反规定使用烟煤等高污染燃料的,一律收缴烟煤,处以罚款,并依法拆除或封停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三、区环保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对燃煤锅炉改造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相互配和,各负其责。要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或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要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同时要从严予以处罚。

四、凡今年锅炉治理改造的单位,必须于2009年4月15日前落实治理方案和治理资金,6月底全部完成治理改造工作,并通过环保部门的监测验收。

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