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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9-02-2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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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及铜川市王益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23 15:54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铜川市王益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

政办发〔20098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铜川市王益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已经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九十二

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我政府门户网站建成开通运行以来经过近两年的发展已成为推进政务公开、发布信息的重要窗口,目前由政府部门和乡镇网站组成的我政府门户网站体系已初具雏形。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办好政府网站的重要意义。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以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公开透明、强化服务的原则,努力把政府网站真正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

  二、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按照全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必须建立自己的网站,已建立网站的部门要努力提高网站质量和管理水平。网站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规范运作,统一管理。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着重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上下级政府和部门网站之间要做好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工作,加快建设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积极和信息办联系及时提供最新最全的政务公开信息。已建网站的部门要按照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的要求及时更新资料,并与政府公众信息网做好链接;未建网站的部门,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的相关资料收集后提交信息办,由信息办统一制作和维护。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工作是增强政务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力争在六月底使我的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工作达到完善。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发布适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公示公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府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负责人姓名、简介、机构职能变更等信息;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加强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五、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要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要逐步实现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劳动保障等信息的网上查询,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将政府直接面向公众和企业的办事职能上网,增强政府透明度,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要和各有关部门实现网上互通,按照“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等在线办理模式,由信息办负责前台,各有关部门负责后台的管理模式,通过办事指引和页面链接提供“一站服务入口,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

六、利用网络窗口开展公益服务。针对不同公众和不同群体,进一步开发利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信息资源,努力提供各类便民服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整合相关资源,向农民提供科技知识、气象信息、农产品和农资市场信息、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向公众提供求医问药、便民电话、邮政编码、旅游线路、电子地图、航班问讯等服务;按照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要求,积极提供招商引资信息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七、稳步推进互动交流。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互动栏目建设,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方式,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创造条件。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开通在线访谈、热点解答,正确引导舆论;开设监督、投诉、咨询等栏目,社会公众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或进行投诉,各部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网上投诉、咨询事项的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通过长信箱、政务信箱等,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工作,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参考,实现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八、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电子政务发展规划。信息办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的运行管理工作,并遵循“各部门网站应纳入市级平台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的原则,规范运作,协同建设。信息办要根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特点,建立相应的信息保障、信息处理和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各方面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交流培训,加强绩效评估,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信息办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网站日常管理的指导,对于网站内容长期不更新、服务水平低下的部门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以突出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效果及主体地位。

  九、有效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完善政府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加强政府网站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网站安全意识,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上网信息内容不涉密。在网站的建设管理中,应加强对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各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进行安全加固,做好信息数据备份与恢复,确保各系统及信息数据的安全。

  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组织领导。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实行政务公开的主要媒体,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网站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大投入,加快推进。要落实机构,配备人员,定职定责,把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铜川市王益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管理,维护其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铜川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铜川市王益区政府网站,是指本各级政府机关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网站,它是由级门户网站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建立的子网站组成的统一的网站群。

  第三条 政府网站建设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建立“公众为中心的网上政府”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政府办公室是政府门户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政府网站的目标制定、建设协调和督促工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内容采编和日常管理工作,并为部门提供政府网站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 各单位网站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分工负责,承办单位要有一定的条件和技术实力,并做到专(兼)职人员定岗、定责。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六条 按照全电子政务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必须建立自己的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的公开和网上在线服务。

  第七条 网站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规范运作,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协同建设,资源共享,分级管理。

  第八条 各网站建设要依托主网站网络资源,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免费提供虚拟空间。各子网站建设单位负责网站的栏目规划、资源整理和内容提供;个别应用规模较大的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自行建设。

  第九条 采用虚拟主机方式的,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统一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整理、编辑及上传和发布工作。采用主机托管方式的,网络的管理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服务器的设置及应用由各部门负责。采用本地管理方式的,各部门应当确定网站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网站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  网站形式和信息资源管理

  第十条 政府网站风格应庄重大方、典雅美观,体现政府形象,发挥名片作用,子网站原则上应与主网站风格统一, 并应在首页顶部的显著位置放置“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统一专用标识,子网站同时还应设置醒目的主网站链接。

  第十一条 政府网站内容应当以政务公开为主;组织形式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信息选择以有利于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开展网上办公为原则。一般应包括以下栏目:

  (一)政务公开类栏目。凡法律没有禁止,非涉密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包括政府公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府文件等应全部上网,部门业务数据也力争通过网络实现共享。公开的政务信息要注意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在线服务类栏目。要逐步实现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劳动保障等信息的网上查询,并力争开展在线服务,以适应社会需求,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三)网上办事类栏目。要在网上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府机构、职能介绍、办事程序和联系方式,并逐步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将政府直接面向公众和企业的办事职能上网,增加政府透明度,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

  (四)交互沟通类栏目。网站开设监督、投诉、咨询类栏目,社会公众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或进行投诉,各部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网上投诉、咨询事项的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实现政府与公众的双向互动,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第十二条 政府网站要慎重对待交互式信息服务、转接服务、链接服务和其他服务。如开设上述服务,要严格监控,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政府网站应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信息来源可通过自编信息、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等方式获得。要建立自编信息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自编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政府网站要做到信息及时更新,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十四条 各子网站都有义务和责任向主网站报送各类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报送及更新维护工作,制定相应的信息采集、审核、上报制度,保证主网站及子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 信息发布部门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审核、存贮、传递、备份、监控、处理、报告的工作流程,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

  第十六条 涉及全的政务信息、政府文件、公共服务信息、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通知公告等信息资源在子网站发布的同时必须报送主网站对外发布,同时,必须保证主网站与子网站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

  第十七条 政府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的新闻应依据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政府网站的信息和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政府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第十九条 政府网站不得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得与非法网站、商业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也不得从事与政府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五章  域名规范

  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的域名管理遵循以下规范:

  (一)政府门户网站的英文域名为:www.tcwy .gov.cn

  政府门户网站的中文域名为: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网站的域名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进行统一分配,格式为:□□□.tcwy .gov.cn,或直接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进行申请,格式为www.tcwy□□□.gov.cn 其中□□□为乡镇办或部门英文名称或汉语拼音名称字头的组合。

  第二十一条 电子信箱<@tcwy.gov.cn >的开设、运行、维护和撤消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六章  网站维护

  第二十二条 政府网站的运行维护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网站运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

  (二)各政府网站主管部门必须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应保证政府网站每天24小时开通(包括节假日)运行,以便公众访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服务,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第二十三条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度。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主网站首页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如遇重要活动或重要信息随时更新。子网站首页信息内容每3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次重要信息随时更新,单位基本情况等静态信息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发生变化的内容及时修正更新。

  第二十四条 从事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并应当定期接受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 对互动性栏目,要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第七章  网站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政府网站应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领导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网站管理部门要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和病毒防范系统,增加网站系统备份及故障快速恢复机制,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运行。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应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政府网站应当维护用户的隐私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网站的系统管理人员和信箱管理员不得对外透露任何个人资料,也不允许私开用户信箱。

  第二十九条 政府网站应当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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