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WYQ-2016-00022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2-04 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索引号:  TCSWYQ-2016-00022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2-04 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04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政发〔2016〕4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意见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意见》(铜政发〔2015〕49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切实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合理回报机制,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多元化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简政放权与规范管理相结合,要素保障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二、加大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 
  (三)农业和水利工程领域 
  1.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支持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工程。允许以财政补助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资产由农业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重点实施王益区彩虹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项目开展社会融资试点。(区水务局、区农林局等负责,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保障农业和水利工程投资合理收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水利工程与政府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不另设附加条件。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的重大农田水利设施或水利工程等,可依法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其相关权益;征收、征用或占用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赔偿。在具体建设项目中,对于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社会资本企业,由区级部门进行技术帮扶,组织技术人员常驻现场进行指导和技术把关,为投资企业打好收益基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等负责)
  3.加快推进水权水价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资源产权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优先获得新增水资源使用权。落实水利工程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农业水价,促进农业节水。适时地调整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负担”的原则,继续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区水务局、区发改局等负责) 
  (四)生态环保领域
  1.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权承包关系,加快林权不动产登记,引导林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依法规范流转,积极推进林权抵押等融资方式。落实国家减免林权流转税费优惠政策,降低流转成本。(区农林局负责)
  2.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在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以及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放活林地经营权,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鼓励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企业等多元化社会资本投资我区苗木培育、农产品体验开发、产品加工、荒山荒坡治理等生态项目建设。允许社会资本以认建、认养、认购林木绿地等方式参与我区城市周边直观山坡绿化、现代园区绿化,实施造林绿化和城市绿地建设。(区农林局负责)
  3.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积极应对我区“一河两带”和旧城改造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大力推行废弃矿山治理、采石场生态恢复、水源地保护及环境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将治理责任主体向专业环境服务公司转变,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等负责)
  4.鼓励开展环境权益交易。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物减排和排污权交易。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和碳排放配额交易,创新水泥等重点排放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合作方式,开展碳排放配额抵押、回购和托管试点。(区环保局负责) 
  (五)城市基础设施领域
  1.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公园配套服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公共交通和停车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依法依规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可采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资产租赁、转让产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推进红旗地下商城停车场、水源地及净水厂的配水管线工程建设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社会资本的引入。(区住建局负责)
  2.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积极引导和协调开发性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以政策性贷款、配套商业开发等方式,参与黄堡镇重点示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增强城市吸纳和承载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重点实施好黄堡镇新镇区等12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区住建局、区农林局等负责)
  3.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加快完善区级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加强投资成本和服务成本监测。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区住建局、区发改局、财政局等负责)
  (六)交通领域
  创新重点公路投融资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公路投融资模式,探索以政府回购、政府付费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公路建设和维护保养。重点实施黄环旅游公路项目开展社会融资试点。(区交通局负责)
  (七)电力设施领域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设施建设。结合电力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余热发电、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城市配电网、智能电网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出台我区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规划,重点实施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建设项目。(区发改局、印王电力局等负责)
  (八)信息领域
  1.鼓励电信行业进一步向社会资本开放。支持我区基础电信企业在基站机房、通信塔建设等方面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积极促进在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创建“王益大数据中心”的过程中对社会资本的开放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注入。(区工信局负责)
  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王益”建设,实现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宽带到村入户,实施公共区域无线网络试点,率先启动红旗街新裕巷到基建公司总部及周边巷道的无线网络建设,再逐步扩大无线网络覆盖范围。重点投向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公共服务、智能交通等项目建设,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电子商务、无线宽带等在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等领域的应用。(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商务局负责)
  (九)社会事业领域
  1.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医疗、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改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经营性社会事业单位、机构和企业的转企、改制及重组。(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教科体局等负责)
  2.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养老机构、体育场馆、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实现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社会资本以购买、租赁、参股等方式取得行政事业机关、学校等体育健身设施经营管理权,并向社会开放经营。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发挥民办教育在我区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领域的补充提升作用。(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教科体局等负责)
  3.推动文化旅游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开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股权合作、债权投资、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参与我区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与创意、旅游、信息、科技、金融等产业相互融合。鼓励社会资本在文化旅游业投资的同时,同步建设商业配套设施和产业项目,实现投资合理收益。积极利用“耀州瓷”、“孟姜女”等文化资源,探索在耀瓷文化旅游产业园、孟姜女故里景区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区文广局负责)
  4.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省级补助金之外的差额部分,市、区县按1:1分担。市级补助金福彩公益金负担50%,区县从本级财政预算列支,分三年平均拨付,第一年按建设床位拨付,第二、三年按实际床位入住数拨付;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民办学校执行与公立学校同等的税收和水、电、气优惠政策。逐步推行民办医疗和养老机构自主定价。(区教科体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十)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1.出台我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我区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办法,建立健全PPP项目风险防范、监督和退出机制,推动共性问题处理方式标准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行业制定PPP项目管理措施,明确操作细则,完善监管体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2.建立区级PPP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区级PPP项目储备库,实行滚动式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入库项目辐射领域,提升入库项目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拓宽PPP项目推介渠道,广泛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扩大信息宣传面,提高项目推介效率。(区发改局、区电子政务办等负责)
  (十一)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1.持续加大简政放权落实力度。按照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区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目录规定依法办事,除此之外的审批权力,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一律取消。(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等负责)
  2.建立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的要求,加快建设上通国家下连区县的纵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非涉密项目“在线申报、统一受理、并联办理、依责监管、全程监察”,加快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部门间横向沟通和信息共享,提高审批效率。由区发改局会同区级各有关部门,在市级对口部门的指导下,加快我区投资审批监管平台横向网络建设。(区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十二)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1.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为激发有效合理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十三五”规划及我区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本部门、本行业未来三年拟申请中央或省、市政府投资及本级财政投资的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区发改局对各部门储备项目组织审查后,建立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制定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分类管理、动态更新。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先入库再建设。(区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优化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方向。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薄弱环节以及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府可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和扶持,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区财政局负责)
  3.统筹政府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强化财政建设资金安排的计划性和合理性。中省市下达的建设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投资计划执行;区级财政建设资金,由区发改局统筹全区项目制定投资计划,区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及时履行拨款程序。对于投资计划下达后资金滞留、闲置超过两年的,要坚决调整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相应调整保障要素。(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局等负责)
  (十三)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1.整合提升现有投融资平台。积极推动全区投融资平台整合提升,引导和鼓励政府投融资平台规范发展,探索设立新型投融资平台,降低资金成本,提升资本效率。支持投融资平台公司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深化新型城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融资合作,不断加大政策性资金对固定资产投资可持续增长的贡献力度。(区金融办负责)
  2.鼓励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大力发展债券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鼓励、支持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通过股权或债权方式投资我区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措投资资金。(区金融办负责)
  3.积极对接市级重点领域投资基金。筛选合适项目,积极争取铜川市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公共服务、现代物流、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区金融办负责)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对我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要着眼大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动机制创新。区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结合中省市工作开展进度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区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重  点  任  务
负  责  单  位
1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
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3
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实施办法
区农林局牵头
4
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
5
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办法
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6
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入市场机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区住建局
7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改革步伐,推动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
区住建局
8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增强重点领域建设吸引社会投资能力
区发改局、区级有关部门
9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区级交通投融资平台改革
区交通局
10
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
区发改局牵头
11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区工信局牵头
12
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运营的实施办法
区教科体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等有关部门
注:有两个或以上负责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考核办。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印发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