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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王益区信息化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4-27 00:0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政发〔2010〕14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消防安全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09年,全区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加强单位内部消防监督管理,实现了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涌现出了一批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全区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区政府决定,对红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王益区财政局、王益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王益分局、红旗街派出所、王家河派出所、铜川安安商务有限公司8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对区财政局副局长张文学、区文体局稽查队队长王少纯、七一路派出所所长石东虎、铜川市盐业公司办公室主任王平海、真爱时代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毛同生、丰景家园商务宾馆总经理邵大钢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各奖励人名币3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巩固成绩,再接再厉,争取再上新台阶。区政府号召,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努力增强全区防御火灾能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消防  表彰  决定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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