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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1月份及2010年2月份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王益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5-19 12:1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政发〔2010〕3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1月份及2010年2月份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铜川市王益区今冬明春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
法》,区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组分别于2010年1月20日至22日、2010年3月2日对实行月考核的12个单位及季考核的7个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 考核方法
  区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组按照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宣传工作和市上督办的任务完成情况,把日常检查与考核相结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观摩等方法进行了综合考核。
  二、 考核结果
  1、2010年1月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考核结果:桃园办96.01分,黄堡镇94.01分,市交警一大队92.92分,区环保局91.37分,王益乡91.02分,青年道路90.81分,红旗办89.69分,区城建局89.53分,王家河镇88.56分,七一办88.22分,区煤炭局86.51分,区工商分局81.32分。
  2、2010年2月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考核结果:王益乡96.61分,王家河镇93.91分,区城建局92.85分,红旗办91.86分,黄堡镇91.04分,区环保局90.75分,桃园办89.80分,市交警一大队89.36分,七一办88.92分,
区煤炭局88.87分,区工商分局88.56分,青年路办78.01分
3、季考核单位考核结果:区广电局96.88分,区财政局95分,区质监分局93.22分,区计划局91.45分,区国土资源分局89.11分,区公安分局88.87分,区物价局78.16分。
  三、奖惩
  1、根据《铜川市王益区今冬明春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决定分别奖励桃园办、王益乡各10000元,黄堡镇、王家河镇各5000元,市交警一大队、区城建局各2000元。
  2、根据《铜川市王益区今冬明春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决定奖励区广电局5000元,区财政局3000元,区质监分局2000元。
  3、月考核的区工商分局2010年1月份,青年路办2010年2月份在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中为末位。根据《铜川市王益区今冬明春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区工商分局、青年路办事处分别处罚1000元。
  4、季考核的区物价局在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中为末位。根据《铜川市王益区今冬明春煤烟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区物价局处罚1000元,处罚金额从事业经费中扣除。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环保  煤烟污染治理△  考核结果  通报
抄送:市煤烟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考核办。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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