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WYQ-2025-00115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王政发〔2025〕4号 |
发文日期: | 2025年05月09日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15:3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WYQ-2025-00115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王政发〔2025〕4号 |
发文日期: | 2025年05月09日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15:3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王益区人民政府 |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陕政发〔2024〕1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铜政发〔2025〕1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对《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铜王政发〔2015〕4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铜王政发〔2015〕14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提质增效稳增长的意见》(铜王政发〔2016〕20号)等36件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