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相关疫情信息要以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发布平台为准,对未经公布证实的消息坚决做到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如已发布、转发或评论不实信息,要快速进行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二、对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QQ、抖音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平台散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对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鼓励网民和群众积极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大家正确认识疫情,科学合理的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希望广大网民和群众切实增强辨别能力,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