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铜川市王益区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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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责任机构 |
责任人员 |
1 |
对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教育部令第53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铜川市王益区教育体育局 |
许倩 |
2 |
对民办学校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
铜川市王益区教育体育局 |
许倩 |
3 |
对幼儿园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铜川市王益区教育体育局 |
许倩 |
4 |
对违规招收学生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
铜川市王益区教育体育局 |
许倩 |
5 |
对违规收取费用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
铜川市王益区教育体育局 |
郭建锋 |
6 |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健委令第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
铜川市王益区教育体育局 |
郭建锋 姜腾 |
7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第三十四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十九条 |
铜川市王益区教育体育局 |
寇菡楠 |
8 |
对职权范围内的教育督导事项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二条、第四条 |
铜川市王益区教育体育局 |
寇菡楠 |